近日,有河南省社旗县桥头镇王坊村群众反映,称当地村委会治理管护的一座景观坑塘因管护失责,造成7岁儿童落水溺亡。
据村民反映,2023年12月24日中午饭后,社旗县桥头镇王坊村7岁男孩任小宝(化名)骑着儿童自行车出门找小朋友玩耍。其母外出寻找,结果发现,孩子已经掉落进村子中间的一座景观坑塘里。
当天正是头九的第三天,豫南的农村,寒冷难耐,最高气温才摄氏五、六度,坑塘边缘都结上了冰。虽然在村民们帮助下,赶快把孩子从冰水里打捞了出来,但是已没有了气息。待村医和120救护车赶到,均判定孩子已失去生命体征。
孩子的父亲从外地赶回,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现实,报警请求公安局调查孩子落水的原因。110出警人员通过现场勘察走访,并调取周边群众的监控,认为溺亡儿童是自己翻过了护栏,进入坑塘里滑冰玩耍,结果冰面开裂,落水溺亡的。
据村民们称,事发坑塘原本是村子中间的一座干坑,坑很浅,也几乎无水。但是几年前村委会为了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实施坑塘改造项目,从上级申请来了专项资金,清淤硬化,用挖掘机把坑塘深挖一两米,周围砌成了陡峭的护壁。据说当时就曾有村民提意见,担心村子中间挖这么深的一座坑塘,其实是一个安全隐患。但没想到,当时的担忧竟真成了可怕的现实。
孩子的父母在自责没有看管好孩子的同时,也认为村委会既然挖了这么深的一座坑塘,就应该承担应有的管理责任。他们拿着竹竿测试,发现孩子落水的位置尽管只是坑塘边缘,但已经深达1.8米。再往里面,肯定更深。
这么深的水,别说是孩子,即便是大人不小心掉进去,可能都难以逃生。而且坑塘周围尽管安装了护栏,但却有一段缺损,并未及时修复,孩子家属因此认为,这自然都是村委会管护不力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当 @群众来信 就村民所反映坑塘挖的太深、护栏有缺损等问题,向该村张姓书记电话求证时,对方回答,坑塘挖这么深,是当时承担坑塘改造项目的施工队设计决定的,与村里无关。而且旁边竖立了一块“禁止翻越护栏、禁止下水游泳”牌子,已经尽到了警示责任。
至于护栏缺损,则被该书记一口否认。称,护栏完好无损。
七龄童意外溺亡,肯定是各方都不愿看到的不幸。孩子的监护人自然应该首先检讨自责,但孩子的爸爸此刻已经躺到医院里抢救,孩子的妈妈也精神恍惚、难以支撑。遭遇如此打击的他们质疑村委会失职,其实也并非没有道理。
毕竟,美丽乡村建设不仅仅是在村子中间挖一座坑塘、布置些景观那么简单。如果只有硬件而没有软件,只追求形式而内部“空心”,恐怕这景观坑塘,就真有可能是给村民“挖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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