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远集坊第六十一期活动以“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研讨思享会为题,邀请到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副理事长顾炳中,金山办公CEO章庆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海君,腾讯研究院资深专家、高级工程师王鹏等五位嘉宾,探讨生成式人工智能业态下版权保护的新路径、新对策。本次活动由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于慈珂主持。

阎晓宏: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的法律属性和应用

主讲嘉宾 阎晓宏

阎晓宏首先介绍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态势。他谈到,大众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有深刻的认识还是近几年的事,2018年GPT-1才面世,2023年时GPT-4已经达到了2.5万字的文字处理量。在美国沃克学院,已经许可博士生用GPT-4来写博士论文,借助GPT-4撰写的博士论文水平有显著提高。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飞速发展,OpenAI预言10年内人工智能将普遍超越人类智能。

接下来,阎晓宏谈到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适用的法律和规制。他认为,人工智能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极大地降低了人力成本,提高了生产效能,因此需要有一种法律来保障其健康发展,当然也需要有法律来对其进行适度规制。对此,应当有几点明确的认识:一是对人工智能的态度,不是扼杀它的发展,而是在安全、伦理、道德等方面进行符合人类利益的限制;二是生成式人工智能产生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文字、声音、图像等,纳入著作权的范畴是合理可行的;三是讨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问题时应该遵循的原则,首先在学术讨论中仍然应当贯彻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即保护创作者原则、利益平衡原则、惠及社会和公众原则,特别是第三个原则尤为重要,要贯彻著作权法这些基本原则,但不宜套用;其次要以“淡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的精神来推进无形资产的运用。

关于在著作权范畴中讨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版权问题,阎晓宏认为有两个关键方面。首先,对大模型训练中使用作品如何看待?他认为,授权使用难以做到,合理使用不尽合理,现行法中未授予其法定许可,但是否能够按法定许可的思路,可以讨论。其次,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能否构成作品?他认为,衡量是不是作品的最根本的标准,并不是人或者是机器,而是基于作品的独创性、智力成果和一定表现形式。如果人工智能创作出来的作品,质量高于一般人类的水平,我们不把它纳入法律保护,不把它纳入到著作权法的作品之中,而把大多数公众低水平的作品视之为作品,在理论与法理上说不通,在实践中也行不通。他赞同基于二分法,把高质量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著作权法的作品范畴,予以保护,使其更好造福人类、服务社会发展。

顾炳中: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的版权思考

主讲嘉宾 顾炳中

顾炳中首先与听众分享了他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经历与感受。他认为,目前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还缺乏独立的思考过程,还是受大模型训练的制约。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版权问题,他有几点思考。

一是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初始阶段,应该在版权方面有更多的宽容和时间、实践去验证,“让子弹再飞一会”。目前来讲,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版权下结论为时过早,从立法角度进行规范也尚不成熟、为时过早,否则将会影响技术发展。

二是要及时跟踪,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密切关注,对可能带来的问题要进一步研究,但不能匆忙下结论。一旦发现其引起了重大社会问题,与社会现行法律和价值观发生冲突时,一定要及时加以规范,现阶段应以研究和跟踪为主体。

三是明显侵犯版权的行为要及时阻止,在大模型的训练过程中就要注重权利保护,比如利用气象局的数据训练出来的气象预测模型,就应该得到权利人的授权,要从源头规范数据的使用。

四是与时俱进,随着技术和时代的进步,很多传统的概念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版权也可能如此,也许未来人们所理解的版权和现在的版权将会完全不一样,要从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新技术带来的版权问题。

章庆元:AI大模型应用以及国内的现状

主讲嘉宾 章庆元

章庆元首先介绍了AI大模型及国内企业应用的现状。第一类是对话式应用,包括WPS、文心一言和ChatGPT等,都属于对话式的AIGC应用,对企业来说最重要作用就是产生各种各样的内容,对工作效率的提升帮助很大。第二类应用是Copilot,就是助理的意思,利用了大模型生成代码能力进行工作,只要用文字描述清楚,就能够生成程序代码,准确率能达到90%左右,同时还可以进行人机交互操作,利用语音指挥就可以完成之前复杂的软件操作。第三类是Insight,就是知识洞察。他说,数据分为两种类型: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其中非结构化数据过去很难处理,但是有了AI大模型之后,非结构化数据可以变成结构化应用,对于数据的处理将会变得简单方便,对企业来说,未来可以起到企业大脑的作用,极大提升工作效率。

章庆元还谈到,过去一年中,国内的AI大模型发展成熟度很高,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产品,在应用时,仍需要注意如算力等AI的基建、场景应用和安全保障等问题。他认为,2024年将是AI大模型落地的元年,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将AI大模型应用在实际的工作中。

卢海君:人工智能生成物制度供给的路径选择

主讲嘉宾 卢海君

卢海君用了一句话来描述他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物法律制度的看法,那就是“旧瓶焉能装新酒”,其中旧瓶指现行的著作权法,新酒则是人工智能生成物。他首先谈到了国内外人工智能著作权侵权案件情况。目前,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著作权纠纷呈现全球化趋势,在我国,与人工智能有关的民事案件数量也不断攀升。他认为,目前人工智能训练的风险主要存在于输入端和输出端,也就是模型训练中的数据合理来源问题以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性的问题。这其中,他着重谈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保护的问题,通过世界各国的实际案例,介绍了目前各国法律在对待人工智能生成物方面的态度。

如何解决旧瓶装不了新酒的问题,卢海君以举例方式给出了他的建议:在模型训练阶段,大模型开发者应保留并按要求披露训练数据,还应避免将训练数据以单个艺术家名称、单个商标等标记,而应该用更一般的描述来代替;在内容生成阶段,著作权法应该鼓励公众利用新型的创作工具。他还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相关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政策选择问题,关系未来产业发展,需要重视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的国际竞争。

王鹏:AIGC新浪潮

主讲嘉宾 王鹏

王鹏首先介绍了AIGC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他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是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产业革命转折的一个重要节点,不仅是数字技术的飞跃,也标志着数字技术对现实生活,包括对物质能量的生产和转移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转折点,未来将对整个社会经济包括城市建设产生全面影响。

通过一些人工智能产品实例,王鹏介绍了目前AIGC文生图、语言处理、人机交互等方面的进展情况。目前的实际工作中,代码编写、会议记录、文字翻译、甚至是汽车的辅助驾驶,人工智能都充当了重要的角色,为提高工作效能,降低工作成本提供了帮助。

王鹏谈到,人工智能技术进步速度飞快,甚至可以用“天”为单位来计量,但是大模型深入各行业仍面临技术挑战和监管问题。他相信,人工智能将会对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颠覆性的改变和提升,我们正处在一个最好的时代。

于慈珂主持本次活动

65.2万人通过爱奇艺、抖音、快手、百度、咪咕、搜狐、网易、优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观看了本次活动的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