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研究史注通常都围绕史籍注释、史学考证、史学评论等方面来进行,对史注者的史学思想却鲜有探悉。刘昭补注《后汉书志》中也蕴含了刘昭比较丰富的史学思想,现综核其要,条析如下。

天人感应思想

司马彪在《续汉书》志中设立的《天文志》《五行志》记载了大量的星象变化、干旱、大水等自然界异常现象,并附以相应的人事变化,将其天人感应思想展露无遗。刘昭则对彪之言进行了补充和解释,他的天人观也明显地体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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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五行一》记载:“章帝章和二年夏,旱。时章帝崩后,窦太后兄弟用事奢僭。”刘昭注通过范晔书本传和孔业之言两则材料补充了章帝建初元年大旱的史实,并同时引用了两则材料中记载的气候干旱所对应的社会政治状况,以及先前统治者成功应对干旱的措施。刘昭通过引用这样的材料一方面是提醒现今的统治者要“以史为鉴”,不要重蹈前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的天人感应思想。

刘昭不仅引用他书中的天人感应的内容,而且他自己也为正文所列现象进行了“感应”的阐释。如《五行五》记载灵帝光和四年有魏人张博在不知觉的情况下进入后宫,刘昭注:“臣昭曰:‘魏人入宫,既夺汉之征,至后宫而欢呼,终亦祸废母后。’”刘昭将司马彪书中的“人化”与政治联系在了一起,说明了他相信天人感应的存在,也给他的历史观烙上了唯心主义的印记。

在《五行志》中,有很多关于天人感应的例子充斥于刘昭注中,都对现象赋予了浓厚的神秘色彩。自董仲舒奉行的春秋公羊学理论成为统治思想后,其“天人感应”思想也席卷整个东汉时代,人类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都受到影响。刘昭所引用的天人感应的内容正是当时客观历史社会的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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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刘昭信奉天人感应,但对谶纬却持反对态度。如,在《后汉书百官一》中,他反驳束皙据《尚书中侯》而认为太尉非秦官时,写道“纬侯众书,宗贵神诡,出没隐显,动换诞怪……图谶纷伪,其俗多矣。”

以史为鉴的史学认识论

刘昭出生于官宦家庭,虽未身居显要之位,但也一生宦海沉浮,并卒于任上。处于“基层”政治单位的刘昭对当时的政治情况比寻常百姓了解得更深、更透彻。也正因如此,他对统治者的一些弊政也更深有体会。同样处于贵族、官僚阶层的刘昭也更希望通过历史能给统治者一些规劝和意见。

第一,崇尚节俭,以规劝统治者“务从节约”。司马彪在《后汉书百官志》序中,批评汉武帝在官制上“多所改作,然而奢广,民用匮乏”;推崇东汉光武帝的“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中国安乐者也。”刘昭也对“务从节约”的政治作风倍加推崇,在《后汉书志》注中有很多体现刘昭崇尚节俭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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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祭祀上》说:“以吉日刻玉牒书函藏金光,玺印封之。”刘昭在注中借袁宏论说指出:“封禅之礼,简易可也。若夫石函玉牒,非天地之性也。”又,《祭祀下》在记载关于寝庙的内容时,刘昭在注中批评孝武皇帝因无节制的祭祀而使得“疲耗苍生,费散国畜”。

第二,重视礼仪制度,维护统治秩序。司马彪在《续汉书》志中设立《礼仪》《舆服》等志是用以明尊卑贵贱、定上下长幼之序的,志在表明等级秩序,是适应正在形成的门阀制度的需要。刘昭作为一个史学家,记载礼仪、舆服之节属于正常的史学活动;但他同时又身处于贵族家庭之中,对于礼仪、舆服等有利于维护等级秩序的一些典制更是看重。

如,在《礼仪中》中,刘昭认为“汉立皇后,国礼之大,而志无其仪,良未可了。”遂“案蔡质所记立宋皇后仪,今取以备阙。”详细记载了东汉册立皇后的礼仪制度。刘昭重礼仪的思想是受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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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在《天文志》《五行志》中列举了众多天人相应的事例,以供统治者资鉴。《五行二》灵帝熹平年间皇帝所居宫殿后的槐树自己拔地而起并且树根在上,刘昭注为:“臣昭曰:‘槐是三公之象,贵之也。灵帝授位,不以德进,贪愚是升,清贤斯黜,槐之倒植,岂以斯乎?’”刘昭借五行之说针砭时弊、指陈时政,痛斥灵帝在位时的政局腐败、污浊。

《五行一》中,正文“延熹元年六月,旱。”刘昭在注中引用《京房占》的内容说:“人君无试泽惠利于下,则致干旱也。”只有“贳谪罚,行宽大,惠兆民,劳功吏,赐鳏寡,禀不足”,才能治干旱以及干旱引发的蝗虫灾害。很明显其目的在于劝告君主要施仁政。

再如,上文提到的《祭祀下》在记载关于寝庙的内容时,刘昭在注中首先提出了主题—史书的社会作用,即“国史明乎得失者也,在批评了孝武皇帝因无节制的“妄祭”而使得“疲耗苍生,费散国畜”后,告诫君主“后王深戒,来世宜惩”,这也就是为什么设立“志”的原因,明确了刘昭以史为鉴的经世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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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关注兴亡问题。朝代兴亡始终是政治家、思想家、史学家关注的重大问题,在全文“臣昭曰”字数最多的注释中更是显示了刘昭对此问题的关注程度。《百官五》注释郡国官吏设置时,刘昭针对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长篇累牍地阐述了自己对分封制和郡县制的观点。

刘昭在分析了历代各朝对地方不同的管理制度后,认为实行分封的朝代大都延续了数百载,所以刘昭是倾向于分封制的。分封制度在每个朝代实行初期确实对新政权的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刘昭也看到了过度分封使地方郡国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强大的王国势力与专制皇权的矛盾最终成为了叛乱的根源。

面对如此矛盾的态势,刘昭认为是分封制的不完善所造成的,并提出了解决办法:“圣帝英君,欲反斯败,必当更开同姓之国,置不增之约,罢皇胤入宫之祸,守盟牲砺河之笃,乃可还检坠之路,反乎全安之辙也。”身处动荡不安的魏晋南北朝,面对社会矛盾尖锐、朝代骤兴骤亡的现实,兴亡问题为忧国忧民之士所关注,刘昭也对此进行了深深地思考,并企图从史事中找出长治久安的良策,以供统治者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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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刘昭批评孝武皇帝的铺张浪费,旨在推崇“务从节约”的政治作风;礼仪的一些规定可以严格等级,以利于维护社会统治的安定;而天人感应思想更是对统治者起到了教化警诫的作用,借上天种种惩罚的征兆指摘时弊,条陈为政方略,规谏统治者,修敝起废。所以无论是崇尚节俭、重视礼仪、浓厚的天人感应思想还是对分封郡县二制的关注,其中都包含着刘昭以史为鉴的史学思想。

变通的历史观

刘昭认为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任何事物都要跟随具体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如,在他谈到统治者实行分封时用到了“事久弊生”“事过则弊”的说法,刘昭认为出现了“弊”就要“通”,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对施政方针进行变通,才能改变“弊”的现象。

刘昭也认识到了客观情况的所起的决定作用,“岂周、汉之君多孝悌之性,晋、宋之主禀豺狼之情,盖事势使之然也。”“势”即情况,历代君主不同的统治政策是由不同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但他们“朝行斯术,夕穷崩乱”的原因则是“未能革悛”,以致造成“来事愈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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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统治者应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而相应的对治国方针做出调整。刘昭认识到客观情况在事情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且强调了变通的重要性,这种变通的历史观点是进步的,具有一定的唯物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