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流水贷不看征信,
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这样的贷款广告一定要小心
天上不会掉“馅饼”
一不小心就掉入“陷阱”
最后不仅贷款办不成
可能还会触犯“帮信罪”
近日,稷山县一男子在网上寻找贷款,却不慎落入“帮信”陷阱,最终被稷山县公安局抓获。
案件回顾
2023年12月,稷山县的陈某在家装修房子时,因经济紧张在网上寻找贷款,不久看到了一条“全新流水贷不看征信,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的广告,陈某便添加了微信名为“信贷部(刘XX)”的“客服”,并询问了贷款事宜,对方称“为了提高贷款额度,要有一定的银行流水,公司需要对该银行卡进行包装”。
(陈某在网上浏览的贷款广告)
陈某看到如此诱人的条件,便给对方提供了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在“客服”进一步指引下,陈某将自己银行卡中进账的钱款分批转给对方指定的银行卡,经过数次操作后,陈某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银行卡因涉嫌为电信诈骗款“洗钱”被冻结。此时,陈某才发现自己被利用。
为了报复该“客服”,陈某假装不知情,又为对方提供一张新的银行卡继续“刷流水”,在陈某确认其银行卡里有钱项进账,立即将“客服”拉黑,并将银行卡里面的3600元赃款转走用于自己的消费。
(陈某与“客服”的聊天截图)
2024年1月5日,稷山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陈某涉嫌“帮信”线索后,立即展开侦查,并于1月9日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第一张银行卡在“客服”的操作下分3笔进账共16800元,又在陈某的操作下分8笔转给不同的陌生人共16632元,其中1笔进账10000元为2023年12月24日海南省三亚市谭某被电信诈骗资金;第二张银行卡进账3600元后被陈某取走,该款为浙江省杭州市沈某被电信诈骗资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运城公安提醒
刷“流水”办理贷款、“黑户”办理贷款均不可信!银行卡、手机卡流入诈骗分子手中,将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等犯罪的工具,不仅无法获得贷款,还会涉嫌犯罪,得不偿失。办贷款要通过正规途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提供给他人使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稷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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