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中的郑州案律师

诈骗类案件越来越多,可谓经济犯罪中最常见的类型,没有之一。除诈骗罪外,还包括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信用卡诈骗最、信用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

诈骗类案件日益成为口袋罪,成为经济活动中一方为追债而动用刑事搞另一方的手段,很多是“民转刑”,且往往存在领导干预。哪怕只有一点点不实的介绍或宣传,公安就敢抓人,检察院就敢起诉,法院就敢定罪,且判刑很重。

而且,诈骗罪往往处没收全部财产,事实上不少办案机关就是冲着钱去的。例如,阜阳马某娟案,原一审判无期,没收全部财产十多亿,我们介入二审后,大幅减刑,并保住了全部财产。这几天,我们在郑州召开庭前会议的25人集团诈骗案件,司法机关冻结了二十亿。

因此,诈骗类案件的辩护难度大,特别考验律师的专业、勇气和智慧。

近年来,大案刑辩团队/徐昕律师团队在诈骗类犯罪的辩护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已有8起无罪,近20起减刑、缓刑、保住巨额财产等有效辩护。徐昕老师2019年11月曾在威海汤泊温泉的律师培训中,以《诈骗罪的辩护技巧》为题发表过演讲,下图即为网友整理的演讲提纲。附录的8起无罪案例也能提炼出很多辩护技巧,值得进行类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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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刑辩团队

诈骗案无罪案件8起

1

邵某春因担任丁某和陶某的融资中介而被控诈骗2500万元。按指控逻辑,丁某系主犯,但检察院偏偏仅追诉居间人邵某春。一审经八天八夜开庭,对抗惨烈,最终仍被判12年。徐昕等律师等在二审期间继续努力,经过与检察院、法院的反复沟通,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阶段检察院撤诉,最终于2020年初作出不起诉决定。(参见《无罪辩护》第一章)

2

某石油公司老板谢某良遭合作者算计,身陷囹圄近14个月。2018年6月20日,北镇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职务侵占8799余万元,合同诈骗罪3500万元。徐昕律师介入辩护,发现石油存放将有严重隐患,且案件无罪理由充分,法院没有管辖权,公安机关办案存在明显的违法,经过有力的辩护和控告,势如破竹,介入28天就救出谢某良。2019年1月23日,法院裁定准予检察院撤回起诉。2019年1月8日,公安局又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对谢某良等三人进行侦查。经交涉,2019年5月21日,公安局撤销案件。

3、北京熊某诈骗案

熊某发起民间公益图书馆,并关注立法推动工作。鲁省王女士结识熊某后,委托其调查呼吁卡博替尼不能作为膀胱癌的治疗药物被医疗机构推荐使用,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王女士赠与民间公益图书馆款项,熊伟协助推动卡博替尼公益项目。后王女士因故反悔,向海淀公安控告熊某诈骗。

经徐昕老师安排,肖之娥、李二权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为熊某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涉案法律关系为附义务赠与合同,明显系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海淀检察院对该案两次补充侦查。辩护律师先后提交三份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新证据。经过大半年的坚持,检察院最终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系大案刑辩团队第8起无罪辩护成功的诈骗类案件。

4

因尹某不履行合同约定,要求退回买煤款,后签订虚假欠条,引发此案,2016年4月21日闫某星被捕。郑晓静律师辩护。经历了两次发回重审,三次一审及三次二审,历时三年半,忻州中院最终于2019年8月8日判决闫某星无罪。

5

2016年3月24日,公安局以郑某元涉嫌骗取国家资金、构成合同诈骗罪对其刑事拘留,4月27日检察院以郑某元涉嫌诈骗罪决定批捕。2017年1月5日,双流区检察院以郑某元在租地协议上增加合伙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141万余元,提起公诉。徐昕、王万琼律师一审介入,两次开庭,压倒性地进行无罪辩护,提出拆迁补偿款与人数无关,而以地上附着物损失为依据。2018年4月2日检察院终于撤回起诉。

上海某公司是汽车融资租赁的头部公司,其母公司在港上市,因关联企业收车发生纠纷,被山西高层批示立案,由临汾公安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侦办,临汾当地抓了几十人,并于2019年8月底跨省抓捕上海公司多位高管,并冻结资产数亿元。

徐昕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的陈某某辩护,并着手组建辩护团队。随后,一批律师先后担任公司高管及前员工等多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迅速开展全方位辩护。

办案机关指控公司产品“套路贷”诈骗罪,指控公司在开展汽车售后回租业务中涉嫌敲诈勒索罪,指控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委托第三方公司扣车涉嫌82起寻衅滋事罪。辩护人经广泛调查案件背景,认真研究业务模式,认为该些指控均不能成立。

辩护人邀请专家召开专题研讨会,充分研究论证本案不构成“套路贷”诈骗等罪;反复与侦查人员沟通;提交大量证明无罪的证据、无罪意见,在关联案件中递交系列调取证据申请、不起诉法律意见;向办案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督促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律师在听证会上详细陈述理由,要求妥善处理,全案无罪;向各级监督部门反映控告侦查人员违法办案;向上海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映求助,争取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保护发展的支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建议,为该类业务正名。

经过一系列反复沟通、反映与控告,本案在审查逮捕阶段就拿掉了涉黑。后经持续努力,七个月后全案当事人都取保。休戚与共,关联公司的相关人员也陆续全部被取保。历经两年多,2022年1月4日,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全案几十人彻底无罪的涉黑案辩护经典,有力保护了优秀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7

因他人用虚假抵押材料骗取银行贷款过程中,中国银行某支行业务部主任占某林签过字,贷款发放后被骗。该案是当地监察委关注的大案,郑晓静律师辩护。2019年8月28日,一审法院宣判无罪,检察院以判决错误为由抗诉。律师准备了详细的辩护意见,与县市两级检察院沟通。通过努力,检察院于2019年12月23日撤回抗诉。2020年1月19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宣告占某林无罪。

8

邯郸地产商康某江被“套路贷”,继而身陷囹圄,放贷人欲吞并其百亿企业。康某江被关押一年多后,徐昕等律师火线救援,通过与法院、检察院持续沟通,提交重要证据,“三朝元老”百岁姥姥喊冤,仅介入30天,检察院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法院取保,康某江于2019年11月19日重获自由。2019年12月17日,丛台区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康某江无罪后,经徐昕律师的全方位协助,近二十亿标的的民事案件也化险为夷,有望重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