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杨成及其他5人共同出资担任时为一赌球网站代理郑武的下级代理,负责发展赌客并接受赌客投注,按照赌客输赢的6成占成,同时按照赌客下注金额获取一定比例的返水奖励。杨成于成为下级代理1个多月后被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被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调查。

二、确定委托智豪

杨成家属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张智勇律师团队做刑事案件经验丰富,团队律所成立有20多年了,口碑也挺不错的,遂来到律所找张智勇律师团队咨询,张智勇主任就指派了对这类刑事案件深有研究的承办律师接待杨成家属。律师先了解了家属所知的案件情况,得知案件已经移交到渝北检察院审查起诉,且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态度强硬,坚持认为杨成系案件主犯,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律师还就杨成是否构成自首、是否应当认定为从犯以及获利金额中是否应当扣除成本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经过律师详细解答,杨成家属也从最开始的焦虑、疑惑再到充满希望,当即决定委托智豪承办律师为杨成辩护。

三、集体讨论定辩护策略

智豪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渝北检察院查阅卷宗、分析证据情况。在预览全案卷宗后,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虽然未变更强制措施,但就本案几个关键问题与检察院进行了深入且坦诚的沟通。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仍然坚持将杨成定为主犯,建议量刑五年十一个月。

律师整理了案件资料,多次在每周五由张智勇主任主持的案件集体讨论会上由全所律师共同讨论。讨论会上张智勇主任要求承办律师多去会见杨成,及时为其提供帮助;张智勇主任认为,阅卷一定要仔细,还要多次反复阅卷,案件的突破口一定藏在案卷的细节中,该调查一定要调查取证,这也是张主任从自身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中总结而来;张智勇主任还要求承办律师一定还要检索大量的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相似案例提供给法官参考,最大力度保障杨成的合法权益;从杨成属于从犯,无论是从证据层面、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其他酌定情节的认定等都不漏掉一个情节、不放过一份证据,抽丝剥茧捋清事实,整合制定对杨成最有利的辩护方案。承办律师要多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看是否同意暂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便在庭审阶段据理力争。而后律师经过沟通后取得同意。

四、刑期减少2年半

案件移交至渝北法院后,智豪承办律师多次在庭审前通过书面、当面与审判长交流沟通意见;在庭审时阐述了本案应当构成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的理由,随后分别从从犯意提起的角度、从行为的共犯属性、从整个犯罪链条多角度论证了从犯的理由,最后就本案有可能具有自首情节及获利金额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说明。

最终,渝北法院采纳了智豪承办律师从犯的辩护意见,没有采纳检察院五年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判处杨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名字、案情做部分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