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成科

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于2月28日结束,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3月7日决定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于3月8日刊宪并提交立法会审议。23条咨询完成后仅过了一个星期,特区政府便将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不但反映特区政府对于推动立法工作的重视,更体现23条立法的必要性,法案的周全性以及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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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的酝酿,经过回归以来各种政治风暴的惨痛教训,经过选举制度的重构以及“爱国者治港”的落实,当前23条立法已是天时、地利、人和兼备,已经没有拖延之理。“虽有智慧,不如乘势”,特区政府自然要用好当前的大势与民意,尽快完成立法,以免夜长梦多。况且,法案早一日通过生效,香港就可以早一日告别国安不设防日子,社会就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发展经济民生,这是香港主流民意的呼声,岂有再拖之理?下一步立法会就是主角,过去立法会在处理一些具争议的法案及拨款时,不时也有通宵开会,确保相关法案如期通过。对于现在的23条立法,立法会更加责无旁贷,理当加班加点完成任务。

特区政府在咨询期结束后,在短时期完成对万多份意见的综合和整理,随即提出草案供立法会审议,当中只有不足一星期时间,充分体现出特区政府的效率和承担,更说明23条立法的必要性和急迫性。23条立法的讨论不是从立法咨询期开始,而是在回归后已经开始,已经足足讨论20多年的时间。23条中提出的7宗罪,在回归初期不少市民也不甚了了,结果回归后种种政治风波,以至19年爆发的“港版颜色革命”,无不表明23条的预见性和先见之明。正是由于23条未能完成立法,外部反华势力才可以在香港翻云覆雨、予取予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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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的惨痛教训反复说明,没有国安就没有港安,更没有家安的道理。再拖延23条立法受害的将是全港市民,尽快立法已是当前社会最大的呼声,对香港也有现实需要。香港“治”的基础仍未稳定,各种暗流仍在涌动,如何确保暗流不会再次成为滔天恶浪?关键是23条立法保驾护航。一日23条立法未能完成及执行,反中势力仍然会心存侥幸,死心不息,唯有完成立法,才能令妖邪辟易!政府席不暇暖地推动立法,既是履行自身宪制责任的表现,也是令香港早一日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固然,23条立法不是普通的立法,当中涉及多条新的罪行,涉及其他法例的调整,也涉及各种执行法规、刑罚,这些都是外界最关注的地方。特区政府现时提交的草案,将是作了周详、周全、周密的拟具和草拟。事实上,政府很早前已经开始23条的草拟工作,绝不是今日才开始,过程中不但广泛参考了各国的案例,而且听取了不少专家的意见,再加上咨询期间意见的吸纳,现时提出的草案已经做到尽量周全,既平衡了市民人权自由的保障,也兼顾了法例的震慑力和阻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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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草案提上立法会审议之后,意味立法会将要承担推进立法的主要责任,立法会议员应该积极提出意见,聚焦具体条文作出完善,包括具体执法以至举证等技术性问题,法律条文的定义等,相信立法会议员会提出各种真知灼见。为什么政府要着急地将草案提上立法会?这也是对立法会的一种重视和尊重,希望让立法会议员可以早日就法案进行审议,向特区政府提出意见,这对于法案的生成及优化都是重要一著,过去特区政府不少法案都在立法会审议中汲取了大量建设性意见,令法案更具完备。23条兹事体大,尽早提上立法会是合适的做法。

从时效性看,现时立法会没有重大法案审议,正是集中全力审议23条的理想时机,在立法会全力、加班加点审议下,相信一个多月内可以完成审议,让法例早日生效。到了下半年,香港相继进入回归以及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大庆日子,届时不仅工作繁多,而且有大量的大型公众活动举行。23条立法应该赶在之前完成并落实,令香港可以得到更有力的保障。不论从必要性、周全性、时效性,23条立法都不能拖延,政府夜以继日全速推进立法,原因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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