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成科

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经过连续6日、召开近40小时会议后,宣布完成“逐条审议条文”阶段,下一步将审议修正案事宜,意味立法工作已经到了最后直路。有人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兹事体大,立法会连续加班加急审议有过急之嫌,给外界一个急就章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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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立法工作重要在于质量而不是时间,一条法案如果在立法会翻来覆去,议员讨论不着边际,以至冗长拉布,这样的所谓长时间审议根本没有意义,反而影响法案审议工作。这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审议工作的一大特点,在于行政立法良性互动,既全速推进立法工作,但同时有关法定程序、咨询、审议却一步都没有少,每个步骤都做足功夫,审议工作高效反映的是当局和立法会工作的显著紧和认真,愿意加班加点完成立法,但如果以此质疑立法的严谨性,却明显是捉错用神。

以一条重要的法案而言,一般审议时间约为50个小时左右,现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已经召开了40多个小时的会议审议,加上修正案的处理,与一般重大法案的审议时间相近。外界觉得审议工作太急,主要原因是立法会全面配合政府的立法工作,自愿召开特别会议,加班加点地进行审议,从而加快了立法工作,但以立法的审议时间而论,其实并没有减少,反而是更加紧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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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各国对于有关国家安全的立法,从来都是以快行先,以体现立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美国在2001年发生“9.11”事件后,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John David Ashcroft)随即向国会提交法律草案,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最终美国国会经过45日的审议并通过,最终在2021年10月26日由时任总统乔治‧布什将法案签署生效,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赋予执法部门更大权力打击恐怖主义的法律。这个法案涉及美国不同范畴的反恐工作,原文共342页,包括156个条款,内容繁多且复杂,也具有不少争议,但整个立法过程也不过是45日。如果按一些人的说法,这样重要及具争议性的法案,特别是赋予执法部门巨大的权力,最终只用了45日这是否又是急就章?

全世界的国家安全立法都极为敏感,也具有不少争议,原因是要加强对国家安全的保障,必定会对社会以及民众作出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些全世界都是如此。而且,国家安全立法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都是因应国家面对的国安风险以及敌对势力而制定,所以在立法上一般都不会拖延,大多采取“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尽快完成立法,以免让敌对势力有搞局的机会,尽早加强对国家安全的保护。美国立法如是,英国、欧洲亦如是。

比较而言,香港这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较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立法工作做得更加周详。很早时间政府已经进行开始草拟法案,立法建议出台后随即进行约一个月的公众咨询,收集各界意见,完成公众咨询后立即将法案交付立法会“逐条审议”,期间不少议员都就法案内容提供了不少意见,部分也被政府吸纳。在整个立法工作中,所有法定程序,所有必需的过程,所有的审议咨询工作,政府都做到十足十,并没有因为立法的迫切性而减省程序。在立法会审议阶段亦一样,立法会审议工作高效,并非因为缩减了程序,更非是故意“放水”,而是议员自愿加开会议处理,从而加快审议工作。这样的审议又何来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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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完成23条立法对香港具有现实的需要:一是23条立法是香港未履行的宪制责任,在香港进入“爱国者治港”的新时代下,这是特区政府以及立法会必须交付的答卷,理所当然对立法要有迫切性。二是早日完成立法,解除香港在国安上的后顾之忧,香港社会才可以全心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否则国安漏洞依然存在,香港发展依然存在隐患。三是外部反华势力必定会全力干扰立法工作,各种抹黑、攻击、造谣将此起彼落,在立法上更应“以快打慢”,不要让反华势力有机会制造更大的干预,以免“夜长梦多”。

23条立法理应尽快完成,但快不代表就是急就章,特区政府的草拟工作以及立法会的审议,都充分显示立法过程的高效高质,行政立法高效互动,审议工作争分夺秒,这是一次优质立法的体现,真正告别过去立法会的长期拉布内耗,展现出香港政治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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