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工作部署,现就辽宁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颁发流程

辽宁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采取网上预约、现场领取的方式。(一)网上预约。申领人需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预约现场领取时间。网上预约开始时间以各市(地)司法局公告为准。(二)现场领取。申领人应当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申请地司法局现场领取证书,并签字确认。

二、发证时间

我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于3月14日至22日期间组织开展证书颁发工作(具体时间以各市司法局公告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司法部有关通知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领取,各市(地)司法局现场核对身份信息后颁发。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可联系申请地司法局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三)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及证书领取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辽宁省司法厅

2024年3月13日

咨询电话:  沈阳市司法局:024-22874828、22705105  大连市司法局:0411-83767980、83766788  鞍山市司法局:0412-5591280、5591282  抚顺市司法局:024-57760696、53770880  本溪市司法局:024-43665834  丹东市司法局:0415-2212799  锦州市司法局:0416-2124001  营口市司法局:0417-6656033  阜新市司法局:0418-2915630  辽阳市司法局:0419-4132328  铁岭市司法局:024-72683368  朝阳市司法局:0421-2622884  盘锦市司法局:0427-3417016  葫芦岛市司法局:0429-312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