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会区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广泛寻找革命先辈和后人暨征集革命文物史料活动的公告

根据新会区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广泛寻找革命先辈和后人暨征集革命文物史料活动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是新会地方党组织成立100周年,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全面、立体、生动展现新会党史百年历程,激励全区党员干部群众在千亿GDP新起点上再出发,奋力打造“强区强镇富民兴村”的高质量发展示范标杆,区档案馆开展系列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工作,为使活动更丰富、鲜活,现面向社会开展寻找革命先辈和后人暨征集革命文物史料活动。

一、活动范围和内容

(一)各个历史时期,为新会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贡献的革命先辈和后人。

(二)反映新会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有关的各种地方组织、社会团体文件、电报、会议资料、报表、花名册、传单、报刊资料;革命烈士、革命前辈的著作、讲稿、笔记、传记、书信、题词、奖章、照片、事迹材料及档案资料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能够见证新会发展变化的文献档案、影音制品、文艺作品、证章牌匾、生产用具、生活用品、重要人物相关物品等资料和各类实物。

(四)其他反映党组织领导新会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具有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各种载体)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向革命先辈和后人录制口述史资料。

(二)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鼓励档案资料所有人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区档案馆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三)复制。若档案资料所有人不愿捐赠原件,可由区档案馆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留存并享有使用权,原物退还档案资料所有人保管。

(四)凡向本馆捐赠、提供复制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征集要求

(一)档案资料内容不存在法律纠纷及争议、来源真实可靠。

(二)载体形式多样。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录音、录像等资料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说明形成的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四、活动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本馆联系办理有关事宜,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本馆联系。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6390341

联系地址:新会区同庆路1号区行政中心区档案馆党史工作部415室

革命文物史料征集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传承和弘扬新会历史文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新会区档案馆热忱欢迎有意愿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来信来函来电联系,提供线索、商洽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具体事宜,期待您的热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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