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陋习多,人权不仅得不到尊重,很多人还在这种旧制束缚下身体遭受迫害。而这些所谓的习俗旧制纯粹是为了取悦服务权贵阶级,实在是名副其实的文化糟粕。今天我们就一一罗列一下,看看这些陋习有多离谱。

1. 割股奉亲

古代民间一直有“割股奉亲”的习俗,这一恶习是愚孝的遗毒。这一风俗主张,在父母病重时,儿女、儿媳应该割下自己的肉或肝脏来做药引子,以治愈父母,实在荒唐。这样的事对父母自然是无用的,而且违背了圣人“身体发肤,受诸父母,不敢毁伤”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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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杀婴。

封建社会可能仅仅因为在某个不吉利的月份出世,就会被杀死。在古代很多地方,有所谓正月、五月、六月出世的婴儿长大后会害死父母的说法。端午节尤其是大凶之日,很多端午出世的婴儿因此会被父母杀死。比如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因为生在端午节,就被其父亲下令遗弃。后来孟尝君被生母偷偷养大,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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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缠足

中国古代社会以女人小脚为美,有“三寸金莲”之说。要求女性从小就要用布束脚,导致脚部畸形发育。最后脚趾头全部下挖,脚面鼓起,最后成型大约三寸。这种畸形变态的审美从宋代兴起,民国时期才慢慢减少。裹足的女性走路受限,无法快速奔跑,也无法干重体力活,当真是摧残女性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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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阉割

阉割的历史更为久远,早在商周时期就有记载,距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在古代太监是一个正常的男性,在经过阉割之后(割掉生殖器官)的统称。太监的产生有两种途径,一种因为刑法,例如司马迁。另一种是侍奉皇室,同时为了防止女眷出轨,而诞生的一群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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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末期太监人群达到巅峰,皇宫内约有70000个太监,同时这一群特殊的人群也在这一特殊时期获得了无上的权利。阉党专权,权力地位一度高于帝王,太监这一人群随着封建社会的坍塌,也就造就了这一职业的人群的停滞。

5. 活人祭祀

活人祭祀的方法是用活人来祭祀神灵或其他神物。人们通常用杀死人类来乞求超自然力量和权利。这种习俗常常出现在古代文化中,并且在多个文化领域中发扬,如因杀人仪式而恶名昭彰的玛雅文化和阿兹特克文化——一些人将这两种文明视为这种恐怖习俗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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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认为受害人的死亡仪式是为了取悦神灵、安抚灵魂的方法。受害人的选取范围从囚犯到婴孩到纯洁的处女,他们遭受着悲惨的命运——焚烧、斩首、活埋。中国古代也有活人祭祀的习俗,常见于祭天求雨,祭祀河神、山神等,常用童男童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