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分为书面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还有公证遗嘱,根据民法典还有打印遗嘱的说法,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