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网友咨询:

不领证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彼此间有无继承权?

吴涛律师解答:

如果两人只是同居,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就不构成夫妻关系,也不是彼此的配偶,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双方对彼此的遗产也就没有继承权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可以配偶身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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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涛律师补充:

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吴涛律师

执业于北京京帝律师事务所。吴涛律师从2005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专业于房产土地类、合同纠纷类、劳动争议类、婚姻家庭析产类、行政处罚及不作为类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