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保利集团”写成“央企暴力集团”不知道央企保利集团看到后作何感想?是不是会控告写错判决的诸暨市法院名誉侵权?

下来判决书内容错误更是五花八门,错的一塌糊涂,乱成了马。“法无授权不可为”写成“法律授权不可为” ;“手写备注”写成“首席而被抓”。证据中显示转账“500万”,直接写成转账“5000万”等等。被告人、证人、案外人的姓名,写错了十多人……

不敢想象,一份判决书中,这样的低级错误就高达111处。我们不得不对这份判决书的公证性表示怀疑,法官的业务水平、文化素质、态度是否端正等等,皆让人表示怀疑。

民营企业家涉案被抓惹争议

民营企业家涉案被抓惹争议

今天,疑似浙江省女企业家何华芳的家属在网上发了一篇文章,《判决书一百多处低级错误 戴金飞法官何以成为诸暨法院办案标兵》,文章称2021年7月30日,浙江诸暨市检察院向诸暨法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严胜军、何华芳、郦艺涉嫌合同诈骗罪、虚开发票罪,方东标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022年7月10日,诸暨法院将何华芳分案处理。2023年3月30日,诸暨法院分别就何华芳案及分案后的严胜军等人案,作出(2021)浙0681刑初904号之一、(2021)浙0681刑初904号两份刑事判决书。何华芳一审被判刑9年。

而网上根据何华芳的丈夫微博爆料,何华芳做了10年民营企业家,也获得过2016年-2017年度的浙江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后何华芳涉嫌合同诈骗罪、虚开发票罪身陷囹圄。何华芳丈夫网上喊冤称“这样一件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的无罪案件,竟被认定罪名成立”。目前此案二审面临第4次开庭,据说争议很大。

办案法官连获法院“办案标兵”

办案法官连获法院“办案标兵”

这是浙江省诸暨市法院的判决书,诸暨是一个县级市,它是越国古都,西施故里。

根据网络资料显示,承办法官戴金飞,2021年获得诸暨市“十佳政法干警”,2022年度、2023年度获诸暨法院“办案标兵”。

两份判决书,由同一合议庭作出,承办法官、审判长均是诸暨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戴金飞法官。

经过检索戴金飞法官曾于2021年在诸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暨“平安护航建党100周年”维稳安保总结大会上,作为诸暨市十佳政法干警,获得表彰。

我们搜索还发现,全国优秀律师韩冰曾经网络实名举报“诸暨市公安局张峰警官隐匿对嫌疑人有利证据问题,向诸暨市检察院进行举报;检察院作出结论(书面令其改正),张峰反而升职了。同一检察院检察官郭滢珊、诸暨市法院法官戴金飞无视有力证据,起诉、判决。亲属向诸暨政法委等多部门投诉,至今无人理睬”。

111处错误打破最高法公布4判决书错误之和

111处错误打破最高法公布4判决书错误之和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人民法院报公众号发布《错别字连篇、人名张冠李戴……最高法“亮剑”瑕疵裁判文书》称: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载体,是明确当事人法律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的集中体现。个别法院个别裁判文书存在明显低级错误,反映出个别法官工作作风不严谨、工作态度不扎实、职业能力有欠缺,也集中反映出有些法院裁判文书审核把关机制不健全、文书上网管理制度有疏漏、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个别裁判文书质量不高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裁判文书各种错误反复发生。”

这篇文章提了四个反面典型案例:

反面典型案例

1、2016年,海南省某基层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文字表述错误多达12处,包括将“共管账户”写成“工管账户”和“公关账户”,“4500万元转让款”写成“45000万元转让款”,“土地面积”写成“提到面积”等等。

2、2017年,湖南省某基层法院一份裁判文书在短短一页纸内竟有7处文字差错。

3、河北省某中级法院一份8页判决书中,出现了多达20余处文字差错。

4、四川省某基层法院的一份判决书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语法错误等诸多问题竟达68处之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最高法公布的4起判决书的错误加起来也就107处错误,而上述一份判决书的错误就高达111处之多,无疑创造了判决书错误的最高记录。

笔者打开裁判文书网看了看几篇戴金飞的判决文书,走马观花的扫了几眼,似乎也没有看到什么不妥的地方,而这样的判决书竟然能发到当事人手里,真的令人费解。

瑕疵指的是小毛病,111处瑕疵那就不是小毛病了,量变到质变,我们不能不对判决的公证性表示怀疑。

同时笔者建议,应该将此判决书收录进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让大家引以为戒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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