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释法程序的缺失,没有准备足够的时间邀请民意代表和利益各方进行讨论和辩论,以罚款为目的的朝令夕改,“雷厉风行”,轻易毁掉老百姓生意和生活,滋生民间种种不安。这真是严重破坏当前民营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极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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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之侯

江苏南通市民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25日发布联合《通告》——“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强烈民意反弹。

3月27日南通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老百姓有些议论,可能是没有吃透(文件)或者是我们没有解释明白,但和老百姓慎终追远是两回事,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是从市场行为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说(禁止)使用这个环节。”

明明做错了事,可“死鸭子还真是嘴硬”。

此事的关键还在于“立法”、释法层面,长官意志对法律和民生缺乏起码的尊重,“立法”、释法、改法如同儿戏。缺钱了,“立法”、释法随意处罚,剥削升斗小民以充公私之囊(不知道这项罚款细则,如何分钱,当事机构回扣几何?)

这样粗暴“立法”、释法,不但民众反感,而且会让后人笑话我们这个时代,根本不具有法律精神,把法律当成了什么玩意儿啊,揉面团、擀面条随便拿捏吗?

“立法”、释法、执法一点儿慎重都没有。朝令夕改,反复无常。升斗小民们被像低劣厨师烹小鲜一样,翻来翻去,皮开肉绽,骨肉破碎,焦黑一片。

因为这是涉及广大民生的事务,却没有起码的“立法”程序,更没有进入“立法”程序之前的广泛民意讨论,由人大成立相关委员会进行调查,出具评估报告,公开影响,提出合理理由、程序以供辩论。

尤其是没有出具体时间表,让商家和老百姓有足够的缓冲时间,给予利益损伤方足够的补偿。拆迁土地房屋还要给补偿,你想短时间内就拆掉一个行业,拆掉千年民俗,却一点儿准备都没有,立刻就要动手,弄得鸡飞狗跳、一片狼藉,这不是拿法律开玩笑吗?。

南通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禁止使用。意思是,只打击商家,依然容许老百姓随意烧——无论是自制还是外地购买,是不是呢?这是为了分化民间压力吧?作为张謇故乡的江苏南通,还如此鄙视商人,随意对商业变脸?

商家以外的老百姓能随意吗?自制需要买材料,或者从外地,依然是增加了时间和经济成本。更何况,公路检查站会不会指认老百姓从外地购买运输,也是属于“商业行为”,从而予以严厉处罚?届时罚款机构赚了钱,本就“欲断魂”的老百姓恐怕是平添郁闷吧?

“立法”、释法的目的,绝不能是为了(立刻)把原本合法的商业变为非法活动,把原本无罪错的商家变为有罪错,从而课以高倍罚款,仿佛害怕动手晚了,有罪错的商家就跑了。

正好相反,此类“立法”、释法程序必须考虑,如果最后宣告有关事务为非法,也要给商家和民众足够的缓冲时间,从容处理存货,改行;以及如何给予指导,甚至应该给予多少补偿——毕竟他们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放弃了个人利益。也就是说,此类“立法”、释法行为绝不能为了赚取罚款,应该做好出钱保障民生的准备。

可以说,各地此类禁令花样百出,轻率行政,是源于对社会生活和法律权威性缺乏起码尊重,把一时利益,部门利益,kpi考核置于民众利益之上,肆意妄为,伤害了民众,更伤害法律权威性。

“立法”、释法程序的缺失,没有准备足够的时间邀请民意代表和利益各方进行讨论和辩论,以罚款为目的的朝令夕改,“雷厉风行”,轻易毁掉老百姓生意和生活,滋生民间种种不安。这真是严重破坏当前民营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极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