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如果不研究过程中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以及矛盾之主要的方面和非主要的方面这两种情形,也就是说不研究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那就将陷入抽象的研究,不能具体地懂得矛盾的情况,因而也就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的方法。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或特殊性,都是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
——毛主席《矛盾论》
毛主席告诉我们。
研究矛盾的特殊性问题时,还要研究另外两种情形: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很有必要综合起来,讲讲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原理作用,即方法论问题。
直接讲结论:
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的辩证原理,告诉我们矛盾是不平衡地存在,为此,毛主席才会说,我们要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
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相结合的逻辑思维和工作方法。
那么,问题来了。
所谓两点论,也叫两分法,是毛主席对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的通俗说法。
具体展开来讲,遇到复杂事物存在多种矛盾时,既要抓主要矛盾,也要兼顾次要矛盾;既要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注意矛盾的次要方面。
我们来看毛主席的经典论述。
伟人在《论十大关系》中说:
“应当承认,总是有优点和缺点这两点。我们党的支部书记,部队的连排长,都晓得在小本本上写着,今天总结经验有两点,一是优点,一是缺点。他们都晓得有两点,为什么我们只提一点?一万年都有两点。将来有将来的两点,现在有现在的两点,各人有各人的两点。总之,是两点而不是一点。”
所谓重点论,是毛主席对矛盾发展不平衡理论的通俗说法。
具体展开来讲,遇到复杂事物存在多种矛盾时,要集中力量抓住主要矛盾,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毛主席在《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中讲:
多种矛盾中抓住了主要矛盾,主要矛盾中又抓住了主要方面,或者说抓住了主导方面,就能把一切带动起来。”
伟人强调,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抓重点工作,抓主要方面。
那么,“两点论”和“重点论”是什么关系?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理论基础,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
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启发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有统揽全局的整体思维,也要有突出重点的中心思维。
既要有全面性,又要有针对性;既要顾及全面,又要善抓重点。
很多人,看到这里,头都大了。
兄弟,这也讲得太绕了吧,说了同没有说一样的。
这又要?那又要?什么都要?结果什么都要不了,搞不成的!
其实不然。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就是在顾及工作全面性时,要有针对性,要有工作重点。
两点论是建立在重点论的基础上,没有重点论的两点论,就是均衡主义,就不是辩证法。
同理,重点论是建立在两点论的基础上,脱离两点论的重点论,又会变成一点论,就不是辩证法。
我们以《吴子兵法》为例。
《吴子﹒料敌第二》:武侯问敌必可击之道,起对曰:“用兵必须审敌虚实而趋其危。”
魏武侯向吴起询问可以击敌获胜的方法。
吴起答道:“将领用兵必须明察敌人的虚实,集中兵力攻击敌人的薄弱之处。”
“审敌虚实”,
指明察敌人兵力的虚实。
敌人之虚,虚在哪里?哪里是敌人真薄弱的地方?哪里是敌人假薄弱的地方?
敌人之实,实在哪里?哪里是敌人重兵防守的地方?哪里是敌人兵力强大的地方?
这些都需要仔细甄别,认真研究分析,以便精准掌握敌情。
其背后的哲学逻辑是分清战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看清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是一分为二的辩证思维,是“两点法”。
“趋其危”,
指集中兵力攻击敌人薄弱之处。
背后的哲学逻辑是抓住战争的主要矛盾,是把握战争矛盾的主要方面,
是“重点论”。
“用兵必须审敌虚实而趋其危”,从军事的技术层面分析,包含判断敌情、攻敌虚弱、选择战机、灵活应变、歼灭敌人等内容。
从哲学层面分析,包含着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逻辑思维和指挥技巧。
我们再以房地产调控为例。
房地产业,涉及上下游产业很多,同国计民生紧密联系,过冷过热都会影响经济发展,甚至会波及社会安定,这就是矛盾所在。
为此房地产调控工作,必然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过程。
“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房地产业也不例外,没有跳出矛盾法则的哲学范畴。
房地产调控工作,其背后的工作逻辑,就是分析矛盾、拆解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
在实施调控工作过程中,需要具体事物具体分析,既要统揽房地产业全局,又要抓住房地产重点问题,要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
第一步:分析矛盾
分析矛盾,理清房地产行业具体存在哪些矛盾?
房地产行业,涉及上下游产业比较多,总体来讲存在: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地方政府和普通民众的矛盾,房企和民众的矛盾,银行和民众的矛盾,金融机构和房企的矛盾,房企和政府的矛盾,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的矛盾等等。
由于房地产业存在多种矛盾,所以分清主次矛盾很有必要。
抓住主要矛盾,就等于抓住工作重点;兼顾其他矛盾,就是在妥协解决其他问题。
只有理顺主次、缓急、轻重,才能有条有理、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要不然胡子眉毛一把抓,乱搞一通,各自混战,不仅达不到调控效果,还浪费财力物力人力。
第二步:拆解矛盾
拆解矛盾,即找出房地产业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由于土地出让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资金杠杠掌握在各大银行手里,归根结底房地产业命脉都掌握在政府手里。
而房地产市场消费主体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普通民众的刚需购房,另一部分是投资客炒房。
从客观情况来分析,政府和民众构成了房地产业的矛盾主体,决定了房地产行情的发展趋势。
所以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矛盾,并不是房企和购房者的矛盾,也不是银行和购房者的矛盾,而是政府和民众的矛盾。
房企和政府、民众和房企、民众和银行、银行和政府,这几种矛盾都是次要矛盾,
它们都是围绕“政府和民众”这个主要矛盾在打转。
根据矛盾法则原理,房地产调控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捉住“政府和民众”这个主要矛盾。
只要把这个主要矛盾抓准了,并提供精准的解决方案,其他矛盾问题就相对很好解决。
其中,政府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民众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政府在整个过程中,处于绝对支配和主导地位,具有市场高度话语权。而民众处于被支配与被领导的地位,没有什么话语权。
由此可见,政府是房地产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房地产业发展方向与性质,过冷或过热都取决于政府对房地产业定位、态度及政策。
其他的因素,比如媒体炒作、房企促销、炒房行为等,也会影响房子的价格以及房地产的行情,但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第三步:解决矛盾
解决矛盾,根据矛盾分析结果,来制定相关解决方案。
中央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时候会同地方政府利益产生冲突。
因为这里面牵涉到地方财权问题,事关地方政府及公务员的切身利益。从这个角度看,中央和地方是矛盾关系。
1994年国家推出“分税制”,国税和地税分开办公,财务独立核算,地方政府财权空间变大。
这些年,部分地方政府靠卖地来充盈财政,日子过得非常滋润,没有心思搞实体经济,变相推高了房价,导致民生问题日益突出。
中央在财政方面,无法对地方政府进行有效管制,但是具有高效的人事任免权,可通过组织来管控省市两级干部。
后来发现这个措施不带劲,还是无法有效管控地方房价,于是国税和地税又合并了,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央的财政控制权。
随后是金融整顿,对房地产企业滥发债券、非法集资、变相高息揽储都有遏制,从而管控了房企炒地皮、囤地皮、哄抬房价的违规行为。
总的来说,中央通过这些积极措施,大幅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为房地产调控打下重要基础。
管好地方政府不能乱卖地、肆意提高地价,就从源头控制了房价上涨问题。
管好金融机构,就等于管住了房企融资渠道,减少了房企高杠杆炒地皮现象,降低房企捆绑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
管好民众家庭杠杠,就可以减少炒房问题,让房子回归正常商品属性。
当然,要想缓解住房矛盾,除了控股炒房之外,政府还应该加大保障房和租赁房供应。
要按城市人口比例来建造,让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有立足之地,才能够安心地工作。
从哲学层面来讲,中央政府在房市调控过程中,总体上坚持了 “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既做到了全面考虑房地产市场的诸多问题,确保房地产调控后能平稳健康发展,防止了暴涨暴跌的情况发生。
又抓到房地产调控的重点,通过发挥行政手段,有效管控了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控制了房价过快上涨的供需两端。
关于矛盾哲学中的两点论和重点论,这篇文章就讲到这里,需要对大家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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