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凤台县交管大队丁集中队执勤民警在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轿车驾驶人涉嫌酒驾。
现场,刚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一股酒气,驾驶人神情很是紧张。民警随即驾驶人葛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交警查看葛某某驾驶证后发现其昨天刚刚领取驾驶证。对此,葛某某表示:自己拿到驾照后,邀请朋友们喝酒庆祝,吃过饭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还是遇到交警。
根据法律法规,葛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将被注销。
葛某某悔恨不已,没想到考驾照时付出的努力,只因自己一时侥幸而付之东流、前功尽弃。
民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莫要心存侥幸
守好驾驶人的最基本底线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平安出行
来源 : 凤台县公安局、市局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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