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下午14时12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金地路和玉锦路路段对“辽J32**学”教练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訾某某身上散发酒气,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3mg/100ml。訾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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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下午14时12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金地路和玉锦路路段对“辽J32**学”教练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訾某某身上散发酒气,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3mg/100ml。訾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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