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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徐姓学生,报考了南京大学物理学院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专业,初复试总成绩相加为506.78分。明明第一名的成绩,却疑因曾经虐过猫,不予录取。

南大不予录取的理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就媒体是否涉及虐猫一事,回答“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受到影响”。这意味着,此间必然有一个准入标准,不明确告诉公众,也就保留了最终解释权,留下了寰转的余地——“你猜”。

不解释,或者说不敢解释,折射出当下语境里,公共机构三缄其口,对于虐猫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而不谈的微妙心思。

这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当下,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禁止虐猫。

既然没有规则傍身推进第一步,那就没有再往下的细则:什么是虐猫,怎么样算虐猫,造成什么后果应该被法律处理。再往后是,既然法律不处理,大学应不应该就这谈不上犯法的前尘往事做出处理,什么样的道德尺子,能衡量清楚一个人的好坏,处罚手段到底有没有普世性和推广性?

说白了,猫是可爱的动物,但是这个议题却是个屎盆子。但凡击鼓传花,经过一道手,这没用半瓶洗手液,都洗不干净手上的屎。

南大做的事,就是赶快把屎盆子甩出去。

尽管徐某某对于虐猫事件进行过忏悔,但此事并未得到网友认可。一个评论区点赞特别多的观点是:今日他可以虐猫,明天就可以杀人。

当人不需要为自己决策付出代价时,考虑问题时就比较轻松愉悦。换个问法,以20年为期,如果他没触犯任何刑事条例,你愿意为耽误他的前途,赔偿他10万元现金吗?大家会猛然警醒:关我屁事,凭什么要我买这个单?

为什么我会用20年作为一个标准?2002年2月23日,清华学生刘海洋,向北京动物园的5只熊泼硫酸,想考证“黑熊嗅觉是否灵敏”。期间,学校和班级的态度是保护这位“好学生”,除了集体募捐,甚至还公开请愿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当然,当时的动物保护观可能和现在大不相同。他们可能更倾向于认为,人的价值应该比动物来得重要。
20年后,这位曾经硫酸泼熊的清华学生,已经是中科院微电所的副研究员。作为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的核心成员,按道德的尺子,他还是否适合在这个岗位上长期留用?是否会影响新能源行业的蓬勃发展?

当一个老生常谈的观点认为,虐待动物应该尽快立法。这又倒回前面的问题,什么动物能虐,是根据亲疏,还是根据喜好,再或者一律都纳入保护范畴?什么行为算虐,公然屠宰算虐吗?5刀之内完成宰杀算虐吗?使用刀具之外的工具伤害算虐吗?为了合理享用动物的肉算虐吗,猫和狗能吃吗?

相信我,到时候才是真正沸反盈天的口水乱战。

所幸,南大已经甩出了这个烫手山芋,这意味着,后面涉及的动物伦理、人类道德,社会准则等一系列玄奥命题,都将击鼓传花,落到兰大手里。

让我们来盲猜一下结果:兰大也将拒绝录取这位学生。但凡录取,兰大将接受更为苛刻的道德审判,会被漫天漫地的吐沫星子淹死。

把技术问题当一个道德问题,把一个唯物的问题当成唯心的问题,或许会得到更多人希望看到的结论。

但是,使用道德作标尺的时代,真的会是一个好时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