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了规范我市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将增设以下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

一、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

水月寺大街水月寺幼儿园前;

鲸川路天成明月洲西区北门前;

朝阳大街与光荣路交口;

新华路人民公园南门前;

维明路与清池大道交口;

解放路财政局前;

千童大道东方世纪城前;

新华路天然居饭店前;

水月寺大街与光荣路交口;

水月寺大街与解放路交口北侧100米;

建设大街实验小学前;

清池大道园博园1号门前;

九河路滨河龙韵前;

御景街天成明月洲前;

黄河路荣盛文景苑前。

二、车载移动式电子警察设备使用范围

使用范围: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开发区辖区内禁止停车的路段。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违法代码:1039。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8日,公示完成后将正式启用。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8日

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了规范我市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新增并启用部分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二、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

1.长七道与中山南路交叉口东向西

2.长七道与中山南路交叉口西向东

3.陵七路口东向西

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四、启用日期:2024年4月13日0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7日

南皮10日起:启用多处 电子抓拍设备

日前,南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一批固定电子设备用于抓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相关设备将于4月10日启用。

这些电子抓拍设备分别为:

338国道与望海大街交口,北向南方向;

338国道与望海大街交口,西向东方向;

220省道陈辛七间房路口,南向北方向;

338国道与望海大街交口,东向西方向。

来源:任丘融媒、沧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