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央媒的采访,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先让记者等了约一个小时,后告知:该局两个领导,一个去做理疗,一个请了婚假。

《经济参考报》4月11日刊发的监督报道《“中标王”边被举报边中标 “中地寅岗”年均拿下工程逾800》,再次引动舆论!

稿件瞄准“招投标黑幕”下笔,针砭时弊。有资深媒体人直言:该报道表达了媒体对权贵集团利益输送的警示

事情不算复杂。包头企业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地寅岗”),拥有372名注册建造师。按法律规定,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据报道,从2020年初至2023年末的四个年度内,中地寅岗年均以注册建造师为项目负责人的中标项目却高达818.75个,是唯一连续四年占据全国建筑企业中标百强榜前六名的企业,被部分业内人士称为“中标王”

简单粗算:人均2.2个!

报道指出,对相关违规个案,有关人员和单位60余次投诉和举报无果

经济参考报》的记者查询发现,中地寅岗在频繁投标中标过程中,屡屡安排一名建造师担任两个或以上项目负责人。

一个项目经理如何才能完成工期重叠且又地处不同省(区)的多个项目?知情人透露,无非是中标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了资质“挂靠”,即中标项目交由“挂靠”企业来做。项目负责人只是个“影子”,真正的项目负责人是“挂靠方”的人,这属于违法投标

笔者注意到,这篇报道还点出这个行业的“潜规则”:企业提供“挂靠”,一般收取中标额度3%的“管理费”,此外还需“挂靠方”支付6-8人的工资,这些人员是名义上的项目管理人员。有的“标王”甚至可以不做工程项目,仅收取“管理费”和吃“空饷”就赚得盆满钵满

而那些凭“挂靠费”赚得盆满钵满的,都是哪类企业?相信大多数人心中都有答案。笔者的理解,建筑工程领域,再小的工程,费用开支也是一笔大钱。利益不会“无缘无故”亲近某些人和企业

“挂靠”的实质,就是“吃资质”,就是层层盘剥!笔者想起,今年初,《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的《河南禹州:意外曝光的非法转包工程事件》。据报道,一位民营企业家病逝,意外曝光了一起离奇的转包——中铁二十三局近1亿元中标项目后,以5500多万元转包给了民企。

而这个被“非法转包”的工程,系中央政法基础建设项目、地方重点项目——河南省禹州看守所建设项目。这个由公安部、河南省、禹州市三级投入资金建设的项目,多层转包之后,到具体承建方已变为“半价”!

当时,笔者就曾有困惑和疑虑:“半价”建设能保证工程质量么?若能有所保证,为何招标控价会达亿元之巨?是给谁留出的利润空间?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此事的文末写下这个追问:“国家三令五申禁止非法转包,为何屡禁不止?”

思绪再牵回到《经济参考报》的报道。稿子中提到,对安排一名建造师同时兼任两个或以上项目经理的问题,中地寅岗在浙江省临海市的一次投标中曾被持续举报。

然而,2023年11月3日,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标公告,“项目已公示完毕,期间无收到异议”,中地寅岗中标!

令人气愤的是,报道中还提到,某举报人当面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邵某某递交举报信,被拒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仅有三天时间内,举报人还向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三个部门当面递交了举报信,后来中标公告中竟称“未收到异议”

这不是明着说瞎话吗?看来,“鼠头鸭脖”绝不仅仅是“江西特产”。

如果说,临海市相关部门和招标方对“中标王”没有“特殊关照”,恐怕这话没几个人相信吧?至少,笔者是不相信的。

更为戏剧的一幕是,面对央媒的采访和监督,当阳市湖北省宜昌市代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先让记者等了约一个小时,后告知:该局两个领导,一个去做理疗,一个请了婚假

举报人对媒体记者讲,招投标领域的投诉举报异常艰难,总感觉有一股神秘力量在“庇护”违规中标者,招标监管机构甚至私下里串通情况,传递证明材料和公文。

这股神秘力量是什么?笔者未曾面见,但不知为何,却深深相信其真实存在!

文中摘引的部分报道内容,只为展现和讨论相关现象。读者可检索阅读《经济参考报》的报道原文,进一步了解事件始末。向完成该篇报道的记者程子龙及责编刘超老师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