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金鑫

把“北京交通大学”写成“北京大学”、“集团各公司”写成“集团各工资”、“宣芝芳”写成“宣志芳”、“北京”写成“背景”、“央企保利集团”写成“央企暴力集团”、“手写备注”写成“首席而被抓”……近日,媒体披露了浙江某市法院裁判文书出现了百余处错误,引发民众热议。

裁判文书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载体,是明确当事人法律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份裁判文书竟然出现了包括把“法无授权不可为”写成“法律授权不可为”等常识性错误,与其说是粗心大意,不如说是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更准确。近年来,裁判文书出错被曝光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针对一些法院个别上网裁判文书存在低级错误等问题,要求各级法院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切实提升上网裁判文书质量。然而遗憾的是类似错误还是再次出现了,而且出错次数达到了惊人的百余处。

让人欣慰的是相关法院立行立改,事件曝光以后,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工作。并已依法启动追责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案件承办人等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人民法院是人民群众“说理”、“评理”的地方,备受群众高度信赖,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刻不容缓。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大力加强了工作作风整顿,“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蔚然成风,群众口碑越来越好。但,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法院工作一旦出现了纰漏,不管是哪方面的,都会造成恶劣影响,降低信任度。因此,提升工作质量,才能擦亮人民法院这块“金字招牌”。各级法官要恪尽职守,特别是在容易出错的裁判文书方面必须字斟句酌,防微杜渐。

网文裁判文书亦需实行“推稿制”。党报党刊,特别是国家级党报党刊刊发一篇文章,往往必须“过五关斩六将”,从大平台推稿,到责任编辑,到主任,到总编,甚至社长,层层审核把关,这才有了我们十年难得看见党报党刊有一个标点符号错误的佳绩。网文裁判文书亦该如此。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023年11月,我国在司法审判领域全面推行“阅核制”,要求院庭长依据审判监督管理权力和权责清单对合议庭、独任法官作出的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只有以最严肃的态度,从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按规定履行职责,到案件审理中的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把审核、把关的责任层层压实,才能让每一起案件的判决经得起考验,进而维护司法尊严。

法治庄严,正义无忧,裁判文书,百密不疏!(黄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