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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1026执悬1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景冬冬与被执行人冯文丹婚约家庭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冯文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冯文丹,女,1991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米桥镇米桥村四组。公民身份号码:622825199111110122。

凡向本院举报冯文丹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冯文丹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冯文丹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1026执悬1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景宁祥与被执行人闫小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闫小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闫小刚,男,1977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平子镇巩家村一组。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7711150619。

凡向本院举报闫小刚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闫小刚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闫小刚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14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1026执悬1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东东与被执行人王芳军人格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芳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芳军,男,1978年3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春荣镇徐家村暖泉组052号。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7803082756。

凡向本院举报王芳军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王芳军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王芳军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820.11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1502 1829886655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1026执悬1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朋建与被执行人石新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石新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石新奎,男,1985年1月19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宁县人,农民,住甘肃省宁县早胜镇刘畔村六组254号。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850119129X。

凡向本院举报石新奎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石新奎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石新奎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1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1026执悬1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鸿涛与被执行人杨军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军儒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军儒,男,1965年2月19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宁县人,农民,住甘肃省宁县春荣镇雷畔村汪东组342号。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6502192770。

凡向本院举报杨军儒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杨军儒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杨军儒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153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5591 181093473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1026执悬2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仲宽与被执行人李孝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孝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孝会,男,1971年7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春荣镇雷畔村汪东组355号。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7107102717。

凡向本院举报李孝会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李孝会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李孝会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45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0883 1539343301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1026执悬2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宏俊平、李立萍与被执行人李志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志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志远,男,1972年5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新宁镇新宁路33号。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7205160435。

凡向本院举报李志远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李志远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李志远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9536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0883 1539343301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甘1026执悬2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玉莲与被执行人罗军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罗军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罗军杰,男,1972年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甘肃省宁县盘克镇街东村东门组384号。公民身份号码:622826197201202116。

凡向本院举报罗军杰的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罗军杰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举报罗军杰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本金20000元及利息。

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34-6620883 1539343301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