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好 的 挽 救 就 是 预 防

应急说

据公众号半岛都市报报道:近日,近日“青岛公安”通报青岛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报道了案件详情。

据公众号半岛都市报报道:近日,近日“青岛公安”通报青岛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报道了案件详情。原文如下:

近日“青岛公安”通报青岛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报道了案件详情

 110多人落网!青岛警方获破特大案!央视披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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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多人落网!青岛警方获破特大案!央视披露详情→

近日,在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中,青岛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抓获涉案人员110余名,捣毁吸粉引流工作室10余个,全方位打击了为境外诈骗集团吸粉引流的“黑灰产”犯罪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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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青岛网警在日常巡检中发现,青岛市黄岛区,有人操作QQ账号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吸粉引流服务,造成多人被骗。

同时警方也接到多起报警电话,受害人被骗金额从2000元到1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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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对诈骗过程全面复盘,发现受骗人添加陌生人QQ好友后,收到对方发来的暧昧、隐晦内容的交友信息,并在对方的引导下下载交友软件,在使用交友软件与对方联系的过程中,根据对方要求进行刷单返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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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侦查员发现,黄岛区的“工作室”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庞大的“黑灰产”犯罪链条。

鉴于案情重大,青岛市、区两级网安部门组织二十余人专案组,全力进行线索挖掘和分析研判工作,成功获取到最关键的信息,顺线展开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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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3月,在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指挥协调下,青岛市公安部门制定了周密、详实的抓捕方案,出动300余名警力,先后组织9次集中抓捕行动,分赴广东、江苏、四川、黑龙江等多地,最终将110余名涉案人员悉数抓获,扣押作案设备2400余台,一举捣毁了该吸粉引流“黑灰产”犯罪链条,目前案件正处于公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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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谨防

诈骗

“招聘兼职、推广人员”

“时间灵活,工资日结”

打打电话、发发信息

就能赚钱

你心动吗?

紧急提醒!

这种诱人的招聘广告背后

隐藏着“吸粉引流”的陷阱

案情回顾

进群后 他被骗7000余元

2023年6月,大学生小王报警称其在网上刷单被骗。

小王之前在某平台投过简历,后有人打电话自称是某某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其是否在找工作,让小王添加进QQ群先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是在一个小程序注册账号进行刷单,刷100元给返120元,刷的金额越高返利也越高,小王尝到甜头,刷单金额也越来越高。

在一次刷单中对方称小王的操作出现错误,导致账号被冻结,需要转6500元才能把账号解冻,并表示解冻后刷单的返利和现在转的钱都能提出来。

小王放松警惕转了6500元过去。结果对方又说需要再转13500元才能解冻,这时小王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共计被诈骗7400元。

警方立案后,将为诈骗团伙“吸粉引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抓获归案。

什么是“吸粉引流”

“吸粉引流”是网络营销词汇。本指某品牌或产品为实现自我推广目的,通过多种手段(增加流量、提升曝光度、增加热度)吸引粉丝大量关注,并将他们转化为忠实消费者的营销手段。然而,被电诈盯上的“吸粉引流”却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为电诈分子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当前“吸粉引流”成为了电诈分子寻找精准目标的手段,已经成为了电信诈骗的犯罪前端。

骗局三部曲

第一步,前期引流。诈骗分子通过QQ、微信、抖音或群发短信等渠道,以诱人的广告吸引受害者兼职刷单。

第二步,小额返利。完成初步的刷单任务,诈骗分子返还小额佣金获取受害者的信任从而进行大金额的任务。

第三,上当受骗。诈骗分子获取信任后,刷单任务的金额会逐渐增加。然后平台会无法提现,甚至要求支付“保证金”、“解冻费”等。

骗局进阶

刷单+投资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小额刷单返还佣金获取信任,然后在虚假平台诱导受害者进行投资理财诈骗。

刷单+赌博诈骗

诈骗分子将网络赌博伪装成刷单任务。诱使受害者在虚假平台上进行网络赌博骗取钱财。

刷单+招嫖诈骗

诈骗分子发布虚假招嫖广告,诱骗受害者下载虚假APP进行刷单任务从而实施诈骗。

“引流”兼职暗藏“陷阱”

2023年4月,刘某在QQ群里看到一个招聘兼职的广告,可以日结工资,因其在家没有事做所以就添加了对方的QQ。

对方介绍,这个兼职就是按照教好的话术,给名单上的应聘者打电话,让应聘者进入他指定的QQ群里,成功拉一个人进群可以获得60-65元的报酬。

利益驱使明知故犯

刘某意识到这是为电信网络诈骗引流,但面对这么高的报酬,他选择冒险做下去。

一段时间后,刘某因拨打诈骗电话手机号码都被封停,其上线便让他发展下线,从中赚取差价。

刘某觉得有利可图便在QQ群发布招聘广告,并成功将赵某发展为下线,赵某每拉一个人进群刘某都能从中赚取10-15元的差价。

被害人小王正是被赵某打电话骗到QQ群后陷入刷单诈骗陷阱的。

东窗事发难逃法网

案发后,刘某退缴其非法所得一万元。2024年3月,莲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赵某另案处理。近日,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检察官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害人害己!

务必增强法律意识。

不要以为自己只是打打电话、拉拉群,

这同样是诈骗犯罪的帮凶,

最终得到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请广大群众牢记

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警惕各种诱饵,

谨防电信诈骗。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1.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

2.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3.制作、销售、提供“木马”程序和“钓鱼软件”等恶意程序的;

4.提供“伪基站”设备或相关服务的;

5.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

6.在提供改号软件、通话线路等技术服务时,发现主叫号码被修改为国内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共服务部门号码,或者境外用户改为境内号码,仍提供服务的;

7.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帮助的;

8.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套现、取现的。

上述规定的“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他人关系,获利情况,是否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处罚,是否故意规避调查等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定。

(四)负责招募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者制作、提供诈骗方案、术语清单、语音包、信息等的,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来源:半岛都市报、青岛公 安、莲花检察、贵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乌鲁木齐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