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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自2018年对温州南片瑞安、平阳、龙港、苍南、文成、泰顺六县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辖的第六年。六年来,该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意识,坚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形成了具有瑞安特色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模式。

在今年的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4月20日—4月26日),该院以建章立制为抓手,公安机关就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规范达成共识,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交出检察答卷。

4月22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人民法院,以及瑞安、龙港、苍南、平阳、文成、泰顺等温州南片六县市公安局结合温州南片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实际情况,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案件管辖、证据认定、司法认识、处置尺度等作出规范,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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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坚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全链条打击原则,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管辖,以主要犯罪地管辖为原则,同一纵向犯罪链条上关联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所在地的司法机关管辖为辅。

《意见》要求,涉案侵权物品与被侵权物品的形式特征、商标标识等应当进行清晰、全面对比,并要注重涉案侵权物品的扣押、保存、移送等程序合法问题。同时对行政执法证据的运用、转化等实务作了进一步规范。

《意见》确定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销售金额”“待销售货值金额”“非法经营额”的认定原则,围绕实际销售价格、标价、市场中间价格、价格鉴定结论等要素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依据,并强调树立证据意识。

此外,《意见》还对网络销售侵权产品的犯罪案件的办理做出了相关规定。

供稿丨第三检察部

编辑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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