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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洛水钟鸣

(识局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

你们都说差不多了吧?我来说几句不中听的吧。

“听懂了吗?这个地现在不属于你们!”

一个乡镇干部,用这样的混账语气,说这样的混账话,无论如何都该骂。网友送他上热搜,给他造梗,没毛病。

可是话又说回来,云浩同志身为一个镇的副书记,大小也是个三把手,怎么就不顾身份,对着老百姓这一顿疯狂输出?难道他本来就是个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村霸,又或者他在这里面有切身利益,村民交的钱会揣进他的腰包?

好像都不是吧。说好听点,他是个基层干部,说难听点,他不过就是个打工的,连自己都没多少鱼肉,有什么本事鱼肉别人。

那他这么卖力地犯浑,图个啥?这个事的端倪,咱得上通报里找:

关于“蹊跷的增补承包费”问题。报道所反映问题的背景是开鲁县作为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针对“国土三调”较“国土二调”新增加的耕地开展的高效利用试点工作。报道中提到的“增补承包费”,是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由村集体对新增耕地收取的有偿使用费。

这些字,每个咱都认识,可是拼在一起到底说了个啥,却不太好说。不过大致的脉络咱还是能搞明白的:村民原先承包了一些贫瘠的土地,这些地在承包的时候不属于基本农田(可以理解为通报中说的“耕地”,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种庄稼的地都是耕地,这是有标准的,最高标准的是基本农田),然而现在它们属于了——或者说,镇上现在打算让它们属于了。于是,就要按照基本农田的有关政策,“补收”承包金的差价。

至于为啥要把这些地变成基本农田?镇上没明说,不知道是不是单纯为了“创收”,但根据我在基层工作的经验,这种事其实并不罕见。

打个比方,一条新修的省道要经过村里,需要占用10亩基本农田,这很正常。可是亩耕地红线又不能碰,修路虽说是正事,却也不能随便说就占。

那怎么办?也好办,在这儿占了,得上那儿补回来。

怎么补呢?这就涉及“土地指标调整”。这个事很复杂,咱不需要全搞懂,只要知道,你甭管出于什么原因,反正只要占用了10亩基本农田,就得从其他地方找10亩原来不是基本农田的土地,给它变更成基本农田。

按说这也是好事,变就变呗,地图上重新划一下就是了。可是事情没那么简单:首先,那些根本不能种庄稼的地,不能划成基本农田;其次,哪怕有合适的地,你可以把它划成基本农田,也不是划一下就完,你还得收费。

毕竟,按照政策规定,承包基本农田,和承包一般农田,享受的补贴是不一样的,交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这其中的“差价”,得补。

“补差价”这个活谁来干呢?跟所有你听过没听过的活一样,当然是由镇上来干。

镇上的干部其实也未必愿意干——路不是我要修的,地也不是我要占的,收的钱又不揣进我的腰包,我为啥要操这个心?但没办法,毕竟“属地管理”嘛。

镇上有没有权利拒绝这个事?要说起来,也有,因为在理论上,他们可以向上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但显而易见的是,在没有出现舆情之前,任何一个镇长都不敢跟县长说,我变更土地性质很难,村民不支持不配合,考虑到我们也不太需要修这个路,要不咱别修了吧。

他要敢说不修,县里就该修理他了。

——还没干就强调困难?这不是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吗?所以,镇上的干部只能担当作为,去调这个指标、变这个土地、收这个钱。

网友当然可以说,人家有合同在,有效期30年呢,凭什么20年就单方面变更;但镇上面临的问题是,一旦上级来督导,来检查,来巡视,他基本农田的承包租金却是按一般农田来收的,这是不是个问题?到时候他敢不敢跟督导组扯《民法典》?

他肯定不敢,所以这肯定是个问题。于是,为了不产生这个问题,他必须去收这个钱,当然这又会产生其他问题。

所以这个问题的问题是,无论他怎么做,他都有问题

有人会说,那不对,收钱归收钱,你态度总得好点吧。

道理是这样没错,但只要在基层工作过一段时间的人都知道,只要涉及钱、房子、土地这些切身利益,你好声好气、春风化雨地去做工作,什么都做不通。

甚至这么说吧,“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明工作”,只在考公面试的时候有用。真工作起来,特别是真要触动人家的切身利益,都得是三分哄,两分骗,再加五分莽着干。

你不蛮横,不吓唬,不威胁,就想把钱收上来,做梦吧你。

所以这个事的症结根本不在于,云浩同志用什么方式去收钱,而是一旦决定了“收钱”,他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他要么耐心细致地收不来钱然后被问责,要么横行霸道要地收来钱然后可能上热搜,我要是他,我也会选择赌一把——收来钱,未必就一定上热搜;收不来钱,必然一定上通报。

当然,现在他上了热搜,也上了通报。估计他在悔恨之外,也会有一丝释然吧:反正总是要上一个的,两个一起上,也就那么回事了。

这可能也是当今基层治理的一个大困境:在政策的条条框框与群众的柴米油盐之间,夹着基层干部的焦虑与迷茫;他们面临的考验,远远大于他们的职权。

手里没有一粒米,头上尽是千口锅。他们该怎么办?我不知道。但愿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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