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想让某员工投资一点但是股份必须在他名下由他代持,老板解释是不想稀释自己股份,怕影响以后管理,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吗?

什么是股权代持?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对公司来说,这种方式能够提高决策效率,常被用在创业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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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代持合法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可见,我国是承认股权代持的合法性,但是如果股权代持的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这份协议就无效。当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只要代持股东和激励对象之间的协议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事实,股权激励中的代持协议是有效的并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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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代持风险有哪些?

虽然这个会方便,但是也存在风险,代持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案例可不少,就比如这种常见的情况:

  • 代持股的股东有可能会限制你行使股东权利,从而侵害你的利益
  • 代持股的股东可能会瞒着你把你的股权卖掉,自己拿钱走人
  • 代持股的股东有可能因为他个人的债权债务纠纷,将会导致本来属于你的股权被冻结执行拍卖
  • 代持股的股东一旦发生继承或者婚姻纠纷,可能会导致你的股份被割走

所以股权代持协议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数、出资方式、各自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变更需要取得公司(过半数)股东的同意,为了防止今后生变,隐名股东在投资时可以向其他股东进行披露,并取得其他股东签字确认,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在股权代持协议上签字确认。为了防止名义股东的债务问题导致股权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可以要求名义股东将该部分代持股权质押给实际出资人指定的主体,并办理股权质押工商登记。名义上股东法律上持有代持股权,但该股权又被质押给实际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