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杭州“保姆纵火事件”造成一位母亲和三个孩子死亡,引发广泛关注。案发后有声音称“遇难女主人的丈夫林生斌有作案嫌疑”,林生斌当时向媒体称,案发当日凌晨,他乘坐飞机从广州飞往杭州,不在案发现场。导演、作家刘信达长期关注此案,对林生斌的言论持怀疑态度。2021年9月,刘信达向多家航空公司查询林生斌的出行记录后称,均未发现其在2017年6月存在飞行记录。之后,他将查询林生斌飞行记录的通话录音发布在微博上。
2022年5月,林生斌将刘信达、微博平台运营公司告上法庭。今年1月,法院判决刘信达构成对林生斌隐私权的侵犯。刘信达不服判决,认为自己是正当的舆论监督,遂提起上诉。
2022年5月,林生斌诉称,刘信达在微博平台发布由其非法获取的、包含原告重要行程信息的录音文件,涉嫌严重侵害原告的隐私权,请求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刘信达辩称,“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度引发广泛关注,他作为持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证的作家,有采访权,有对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其微博账号中关于采访东航的文案录音在发布30分钟后即设为“仅自己可见”,不存在影响、引流等情况。
一审法院认为,被控侵权言论系以往飞行记录,虽与即将出行的航班行程信息相较,据此探知并侵扰他人私密活动的可能性较低,但根据现有证据可见,上述行程信息为原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生活活动,能反映原告个人的私人生活轨迹,属于私密信息。原告对上述信息享有隐私权,相关权利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同时,一审法院还认为,虽被告抗辩其为实施作家采访权,但其与东方航空公司沟通时,并未表明其作家身份或出示相关证件,而是通过未经授权获取的原告身份信息,冒用原告朋友身份,虚构查询行程积分的方式,从东方航空公司获悉。该获取信息的方式不属于实施正常采访等合法来源,据此可见被告公开发布涉案信息时明知其信息来源并非正常合法渠道。
所以综上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虽抗辩其为对公共事件行使采访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但在明知涉案信息并非合法来源、且远超过公共事件所涉范围的情况下,在公开网络上发布原告私密信息,构成对原告隐私权的侵犯。
今年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刘信达在相应网络平台上使用发布侵权内容的账号向林生斌赔礼道歉,并置顶持续不少于72小时,消除影响;赔偿林生斌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和维权费用30000元。
刘信达一审判决后,不服判决,于是提出上诉,并要求林生斌二审需出庭。因为这件官司,杭州保姆纵火案再次被大家关注。
这件案件背后的各种传闻,各种未解之谜从开始至今一直引发全国人民的关注。刘信达对这件事的关注,其实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但是因为他采取了特殊方式,所以被告。
其实这个案件的焦点就是刘信达曝光林生斌的飞机记录,究竟是个人隐私还是公众监督。
眼镜哥认为,飞行记录是林生斌不愿意被他人所知道的,想保密的信息。虽然这个信息可能涉及他有没有撒谎,但这是警方可以依据职权调查到的。如果林生斌不想透露,不想被他人知道,只要没有涉及公安安全或者影响其他人,他有权利不对外公布。
刘信达在没有经过林生斌同意的情况下,使用非法手段,冒充他人获得林生斌的飞行记录,然后公布于众,造成林生斌不想被透露的信息被泄露,这其实就是泄露个人隐私。
对于社会事件,当然可以监督。但是这种监督也应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律法规范围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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