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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陈某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不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业务,想了解一下如果日后公司涉嫌走私犯罪,其会不会被牵连?

走私刑事辩护律师李小梅:在单位走私犯罪类案件中,有两种类型的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二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公安部关于如何理解走私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答复,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对本单位实施走私犯罪起决定作用的、负有组织、决策、指挥责任的领导人员。单位的领导人如果没有参与单位走私的组织、决策、指挥,或者仅是一般参与,并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则不应对单位的走私犯罪负刑事责任。所谓“直接责任人员”,是指直接实施本单位走私犯罪行为或者虽对本单位走私犯罪负有部分组织责任,但对本单位走私犯罪行为不起决定作用,只是具体执行、积极参与的该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或者一般工作人员。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单位犯罪的涉案人员,要么是起决定作用的领导人员,要么是直接实施、具体执行、积极参与的人员,如果均没有上述情况的话,则不会涉嫌走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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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青青

专业律师介绍:李小梅律师 专注海关法律 走私刑事辩护 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