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最近南通法院判断了一起闪婚闪离的案子。去年5月中旬,李先生通过婚介公司与张女士相识,两人一见钟情,闪电结婚,李先生还大方地给付了25万元彩礼。然而,婚后不到一个月,两人就因矛盾闹起了离婚,李先生想要回25万元彩礼,这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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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处理结果,却出人意外!

其一,据李先生称,他将25万现金彩礼直接给了婚介公司。

其二,两人登记结婚只维持了一个月,小两口就闹起了矛盾,之后很快就起诉离婚。并要求张女士返还25万元彩礼。

其三,张女士表示,她并不认可收取了25万元彩礼,她陈述彩礼是婚介公司转交的,自己其实只收到10万元。

让人感觉可疑的是,婚介公司却告知李先生,他给付的25万元现金中,有15万元现金转交给张女士作为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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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均表示愿意离婚,张女士应当适当返还部分彩礼。法院采信张女士的说法,也就是收取了10万元,判定张女士返还了李先生7.5万元彩礼,并表示愿意配合其向婚介公司追偿其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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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起案件中,我们不禁质疑,天价彩礼是否合适?中介费将近抽取一半是否合理?这个佣金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因此,不禁要追问:女方是否是婚介公司的婚托?

当然,虽然看上去就是一笔赤裸裸的交易,既然双方愿意登记结婚,这也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这个案例的教训也是深刻的,提醒急于结婚的男性,有几点值得注意:

其一,彩礼别用现金支付,直接用转账形式,并且标明金额用途,这样方便法院取证。

其二,彩礼原则上不适合给婚姻中介。这是男女双方的“交易”,中介拿介绍费就可以了。

其三,结婚前,多侧面了解对方家庭情况,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总之,结婚不是一锤子买卖,也不是儿戏,这是两个人相伴一生的大事。如果女方是奔着彩礼来的婚姻,显然需要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