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相关平台,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24年3月底,全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材料检查。企业申请认定材料是否合规并符合认定条件相关的要求。包括: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活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研发费用归集、人员等。(二)实地检查。企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续存并正常从事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包括: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的重大变化信息;更名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了相关事项等。

三、检查方式

区高新技术企业主管部门对照检查内容,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大中小不同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技术和财务专家开展赴企业实地核查(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2),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四、组织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纠正,对不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有关程序报请取消资格,有违法线索的移交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各高新技术企业要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做好自查工作,梳理存在问题,做好整改处理。区高新技术企业主管部门于5月27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形成检查报告。

来源:杭州市西湖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联系方式

电话

400-660-3336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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