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黑龙江佳木斯,一女教师长期请病假,25年没有返校上课,去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自己的编制没了,女子大怒,要求恢复编制,补发90万工资、按照公办教师办理退休,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人意外。

2020年,姚女士意识到自己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了,于是到曾经工作过的佳木斯向阳区第十二中学办理退休手续,然而结果却令她目瞪口呆。

学校工作人员表示:学校里没有她的人事档案,她并不属于学校的编制教师,因此也就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这怎么会呢?从1983年开始,姚女士从齐齐哈尔师范学院体育系毕业后,就被分配到第十二中工作,也矜矜业业工作了十余年啊。

为什么只是十余年?原来在1997年时,姚女士突然生病,于是向学校请病假到北京治疗。此后她的身体不适合再进行体育教学,因此她一直没有回去上班。

因为有编制,每个月也能收到基本工资,姚女士也就安心在家治病休息了。

直到2002年时,姚女士发现工资居然停发了,她打电话给财务询问原因,财务告诉她休病假时不能发工资。

没办法,自己已经五年没有回学校教学了,不发工资也行吧,只要留着编制就行。在这期间姚女士还考了研究生,因此她没有再回到学校工作。

日子一天天过去,到了2020年姚女士到了退休年龄,她就想着到第十二中办理退休手续,安心享受自己的退休生活。

然而却得知了这个惊人的消息,没有工资就算了,居然连编制也没有,这么多年自己并不知道编制没有了,一定是学校的错。

此时工作人员才告诉她,她之前任职的第十二中已经被合并到了第二十中,现在的第二十中在编教师中并没有她的名字,因此不能给她办理档案。

听到这里,姚女士非常郁闷,明明自己的编制一直在,为什么合并了却没有把自己的档案一起带过来呢?她马上向教育局反映此情况。

结果更大的“惊喜”给到了她,教育局表示2004年时市政府就将第十二中的管理权限规划给教育局时,就没有她的档案。

不过可以和人社部门沟通,帮助她办理退休事业,只是要以社会人员的身份。

姚女士不干了,在编教师和社会人员的退休待遇是截然不同的。

2008年时她想申请办理医保,可就是因为教育和医保没有挂钩,社保局表示公务员不能办理医保,离职后才可以,因此她没有申请医保。

说到这里,姚女士觉得里面肯定有猫腻,一个说没有编制,一个说是公务员不能申请医保,到底是谁对?姚女士决定向信访局上访。

得知姚女士的请求后,信访局要求教育局再核查,于是教育局才给了答案:2000年时,向阳区及部门联合出台了一则《工资管理办法》,通知取消了姚女士的工资,并且在当年的工资表中就没有姚女士的名字。

既然已经取消工资,那为什么直到2002才停发?姚女士觉得问题越来越多了。

一气之下姚女士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佳木斯市政府、教育局撤销之前停止发放她工资的文件,恢复其教师身份,并且为她办理在岗教师退休手续,补发从2001年到2022年的工资90万元。

面对姚女士的诉求,法院却没有作出裁决,表示起诉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驳回她的诉讼。

难道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姚女士不服,继续上诉。

去年4月,二审终于开庭,但并未当庭宣判,具体结果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不难猜测,结果大概率不会如姚女士所愿。

姚女士25年不去上班,还要求补发工资的要求,确实不合理,不过学校、教育局方面的做法也不是无可指摘。

当年没有通知到位,人事档案找不到也没有及时和姚女士联系,以至于姚女士一直认为自己是在编教师,才导致了这样的麻烦。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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