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的《2024年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我区自然资源部门将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立法决策科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营商环境法治化、矛盾化解实质化、制约监督体系化、法治能力现代化六项重点任务,为美丽宁夏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我区将通过加快《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修订,有序推进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管理等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论证,逐步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我们将持续深化合法性审查,建立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法规与宣传处负责人张锦辉介绍,我区自然资源部门还将严格落实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

同时,我区将严格执行权责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有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基础上,加强电子发票、电子完税证明在不动产登记办税服务中的应用推广。另外,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事项服务,精准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监管,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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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自然资源部门近年来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让越来越多群众对自然资源相关工作有更多了解。

在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方面,我区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开展专项治理。健全自然资源督察执法运行机制,全面开展全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查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违规占用耕地、侵占生态保护红线等问题。“按照要求,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将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聚焦土地征收补偿、矿产资源开发、自然资源权属等重点领域,全力化解各类矛盾风险隐患。”张锦辉说,我区自然资源部门还将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执行行政诉讼案件厅领导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随着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深入,我区自然资源部门将持续提升系统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深化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强化法规政策解读和“以案释法”,引导全社会监督违法乱占耕地、违法违规采矿、违法征收土地等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