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昌平交通支队民警

查获了两位“知错不改”的小客车驾驶员

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

却依旧不长记性

在同一个问题上再次“栽跟头”

最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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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区秦上路,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正在开展酒驾夜查工作时,一辆白色小客车鬼鬼祟祟的行驶轨迹引起了民警注意。在民警将其拦截准备进行检查时,刚打开车门,车内的酒气就飘了出来。此时驾驶员双眼通红,甚至连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存在极大酒驾嫌疑。

在民警对驾驶员进行询问的时候,刘某称自己在家喝了酒,酒劲一上来就想出来透透气,便拿上了自己的装备,驾车去附近河沟钓鱼。当民警反问其为何喝了这么多酒还要开车出来时,刘某又称自己想去看看附近有没有早点摊,想买几个烧饼吃,但此时正值晚上十点,何来早点摊呢?显然,此时驾驶员刘某的意识不是很清晰。随后,民警在对其信息进行核录时又发现,在2022年,驾驶员刘某就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依法处罚,此时他的驾驶证正处于被吊销阶段,没想到不长记性的他这次竟又犯了同样的错误。后经医院抽血式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13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因刘某无证驾驶且又涉嫌危险驾驶罪,他将面临1-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且其驾驶证被吊销的期限将重新计算,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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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在我区百沙路,有一位驾驶员因为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被民警查获。酒精初筛仪刚到驾驶员嘴边,仪器便亮了起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检查过程中发现,其早在2021年8月就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了驾驶证,这次被查获时,王某同样是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8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又因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将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最终,驾驶员王某被合并处以罚款3800元,并处行政拘留共计2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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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交管部门提示:无证驾驶本就违法,酒驾醉驾更是错上加错,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更要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负责,杜绝酒后驾车,切忌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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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星宇

通讯员:王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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