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陕西西安一男生发视频称

在地铁上被一女乘客偷拍

其还和朋友聊天讨论

网传视频显示

男生下车后追上女乘客

质问其为何偷拍

并要求女乘客

删除偷拍的内容

女乘客一开始否认拍摄

最终承认偷拍并表示“没拍上”

男生则告知她:

下次拍要经过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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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生表示

当时通过窗户反光

发现被偷拍

她拍完后还很不屑地翻了白眼

觉得很不礼貌

于是决定追过去让她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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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

5月13日

地铁工作人员表示称

遇到偷拍的情况

可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

遇到偷拍可以及时寻求工作人员帮助,会对偷拍者进行劝说。涉及执法问题会联系驻站公安。

在公共场合是否可以拍摄他人?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认为,偷拍行为是指未经被拍摄人同意而私自对其拍照的行为,侵犯了他人肖像权、隐私权。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他人不得随意侵犯。因而,未经同意对他人擅自摄像、拍照,确实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在公共场合拍摄首先要确认拍摄环境,是否有禁止拍摄的要求;其次,拍摄的目的和动机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对于拍摄内容涉及他人肖像的,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取得对方授权,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以及名誉权

付建认为,入镜者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被使用,而且其肖像存在被侵犯的危险,因此有权要求拍摄者删除照片。

网友纷纷表示支持男生

力挺他的“硬刚”行为

@李胜利的跟班:男生在外面也要保护好自己。

@一年又一年:现在在外面拍照的拍视频的,要注意,未经别许可,不要乱拍别人。

@金华磊哥:有人觉得大男人被女孩偷拍是幸福的事情,但偷拍就是偷拍,不存在男女。

@琳妮酱MM:维护个人隐私,如果感到不适有权要求对方删除。

对此

坊友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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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