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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智能工厂建设领航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数智临港”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前沿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委〔2023〕193)号等文件精神,推进临港新片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数智临港”品牌打造,现启动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1.在临港新片区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内;

2.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主体具备一定的自动化、智能化及数字化工厂基础,建设内容须涵盖工信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3)》中所列的至少4个重点环节,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主体应当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5.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6.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02

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开放申报,截止至 2024年5月31日

(二)申报途径:

申报单位在系统登录界面(https://p.lingang.gov.cn),登录选择“一网通办法人登录”,再点击选择“法人一证通登录”,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成功后,选择“线上服务”,点击“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按钮”,进入申报系统;

检索“促进前沿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名找到对应申报项,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上传的附件均须为PDF格式,可上传多个文件)。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

(三)评审方式:申报材料经园区或镇预审、科创中心初审、临港管委会复审、专家评审等环节,其中专家评审由我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届时须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

(四)公开公示:我委根据申报评审情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正式下达拟支持计划,并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

03

监督管理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临港新片区智能工厂申报事宜。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企业、单位收取费用的,请向我委举报。

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不诚信行为的,将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征信系统,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临港新片区各项优惠政策。

04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8283264

联系地址:申港大道200号B521室

来源:临港管委会

商业秘密与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及维权

联系电话: 15102177663(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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