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棉阳市涪城法院二审判决一起去世老人的家属起诉旅行社的案件。案件非常具有代表性,随即引发全网关注。据悉,当时一审就已经判家属败诉,家属不服提出上诉,现在二审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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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参加旅行团前往山东旅游,游玩一天后在梦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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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一家人开开心心外出旅游,殊不知这一去竟成天人永隔。四川老人刘婆婆在两个女儿陪同下与其他游客组团去山东旅游,然而游玩一天后刘婆婆被同住游客发现无法唤醒。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老人已经死亡。

家属认为旅行社对老人去世负有责任,遂将旅行社告上法庭,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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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两个女儿在悲伤之余对老人的离奇离世存疑。她们认为旅行社在组织旅游的过程中存在长途跋涉情形,这才导致老人死亡。于是,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的50%共计13万余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二审认为旅行社对老人的死亡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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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旅行社安排的旅行行程不存在像原告所述长途跋涉的情况;其次。经法医鉴定,老人系在睡梦中因自身疾病去世,而且被发现时已经死亡,无法苛求旅行社履行救助义务。

有网友认为老人家属是在讹人,老人俩女儿的动机恐不良

对此,有网友提出两个疑问:

疑问一:从四川到山东的距离本就不近,况且出来旅游不就是长途跋涉的麽?若明知去山东旅游需要长途跋涉,那为什么还要给老人报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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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二:最先发现老人一睡不醒的竟是同住游客而非自己的女儿。那为什么俩女儿不陪同自己的老母亲一起睡呢?这样也便于晚上照顾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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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两点疑问,有网友表示,家属讹人的可能性比较高。

  • 会不会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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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存在骗保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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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认为,过错不一定在俩女儿身上

  • 老人或许不想和女儿们住在一起,毕竟与同辈人才有共同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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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贸然评价对与错,毕竟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俩女儿与老人的关系是好还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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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担心,如果判老人家属胜诉,那以后旅行社恐将不接受高龄老人

  • 旅行社以后不敢收50岁以上的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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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里的老人要想报团旅游将不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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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表示,参加低价的老年人旅行团,旅行社安排的旅行行程挺折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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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俩女儿是否与老人住一起不是问题的关键,诱发老人因病逝世的主因是否与旅行社有因果关系才是关键

老人是梦中因自身疾病去世的,即使俩女儿与老人同住一房也很难察觉老人离世前的端倪,所以引起老人突发疾病的诱因将成为判断旅行社是否对老人的死亡负有责任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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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像那位网友所述旅行社给低价团安排那种弯弯绕的旅行行程,那么我相信旅行社对老人的死亡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既然法院认定老人的死亡与旅行社无关,那么家属向旅行社索赔15万元也就没有法律依据。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