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在吕梁市公园绿地建设冷暖阳光房的问题

写信日期

2024-04-15

回复部门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信件内容

我国很多城市夏天太热,冬天太冷。在过热过冷的季节,老人和幼儿只能要么呆在家里,要么去商场或地铁站纳凉取暖。但有些人收入低或保持惯有的勤俭习惯,到了商场里,也不消费,进了地铁站也不乘车。给商场地铁等单位形成人流压力。所以我有个想法:就是在城市的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建设户外冷暖亭。也就是安装了空调的大型阳光房。造价也不高,适合山西省的能源型城市,或者有门窗型材、空调等大企业的城市,财政状况好的城市还可以加装太阳能屋顶。但要注意几个问题,1.专款专用。不能挪用,也不能不用。2.要保持长期的后续维护。3.必须是纯公益的,纯免费的。4.应该是无人值守,但有人维护的。有人值守很容易演变成收费纳凉(取暖),这就可能把一个惠民工程,变成逐利项目。总之,这方面的经验可以参照我国城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及管理模式,公共厕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建设,已经能够完全做到纯免费使用。希望以后也能出现户外的冷暖亭,供群众免费使用。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5-0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有关公园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技术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21),公园应配备的基本服务设施,如出入口、园路、广场、座椅、厕所、照明、标识系统、儿童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无障碍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应急避难设施等,未有相关建设冷暖阳光房的指导意见。故不建议在公园建设阳光房。

再次感谢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监督、帮助和理解,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