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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0日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桂工信规范〔202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开展2024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本次申报2024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应为经公示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五)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须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盖企业章后做成pdf上传),提交后即完成申请。培育平台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组织企业按照时间节点上传资料,并注意统筹协调,及时跟进掌握企业申报的数量。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应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各市提醒企业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审计报告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三)请各市统一汇总企业电子版申报书与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分为两个文件夹存放)并拷入电子U盘,将电子U盘和纸质推荐函、纸质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2024年6月10日前寄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中小企业发展处邮箱。

(四)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为促进我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3.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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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来源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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