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某知名打假博主在连云港海鲜市场购买爬爬虾遭遇“鬼秤”(做了手脚的电子秤),又遭市场管理人员抢夺手机,相关视频被推上热搜。

无独有偶,5月18日,有网友反映在南京江宁区某农贸市场买鱼时,一商户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并被市场方管理人员抢摔手机。

按照最新回应,连云港对涉事商户许某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罚款3万元;对市场主办方予以警告,并罚款35万元;对存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曹某某、王某某,涉事商户许某某及其亲属徐某某、时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南京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涉事农贸市场主办方和涉事商户立案调查,市场方对涉事商户予以清退。

应当说,连云港、南京两地的态度比较明确,涉事人员均受到处罚,且处罚较重。

商户使用“鬼秤”,玩缺斤少两的把戏,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是消费市场一大顽疾。

此前就有媒体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从线下到线上,从生鲜到熟食,从路边摊到品牌店,都存在不同套路、不同程度的缺斤少两现象,“鬼秤”隐藏其间。相关调查数据也显示,超9成网友表示自己遇到过缺斤少两的情况。

“鬼秤”屡禁不止,归根结底,违法成本太低。

一方面,对缺斤少两的商户处罚力度太轻,起不到震慑作用。

按照以往各地处理“鬼秤”案件情况看,大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没收涉案电子计价秤,罚款金额不过千元。

比如,去年9月,四川乐山黄七孃黄鸡肉店被曝使用“鬼秤”,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仅对该店罚款1500元。

另一方面,缺斤少两的商户背后有“保护伞”撑腰,降低了“鬼秤”被查概率。

本应引导商户规范经营、维护市场秩序的市场管理人员,不但没有帮助消费者维权,反而与商户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商户使用“鬼秤”护短。

扫清“鬼秤”,让秤准量足成为商户的基本经营之道,必须提高违法成本。除了提高缺斤少两的处罚标准外,最关键是要铲除其背后的“保护伞”。

市场管理人员与商户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勾连?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与市场主办方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勾连?“保护伞”不分大小,有些基层工作人员位子不高但能“现管”,成为“保护伞”同样为害甚烈。

例如,近年来一些打假博主频频曝光“鬼秤”问题,有的地方在博主到来之前提前发通知要求商户做好准备,不要在秤上动手脚,可谓欲盖弥彰、此地无银。

只有铲除商户背后的“保护伞”,倒逼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市场监管,让缺斤少两的商户在第一时间受到法律惩罚,而不是等到上热搜后才“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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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的淄博到今年的哈尔滨,两座城市相继火爆出圈,成功经验之一就是不遗余力“宠游客”,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创造一个让游客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

一个小小的“鬼秤”,可能毁掉一座城市的对外形象,这在文旅事业大发展的今天,尤应警惕。

“鬼秤”,不能再“神出鬼没”了!(据安徽时评张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