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制度落地实施,织密织牢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在“深圳速度”中得到了创新诠释。

2020年6月,深圳市修订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提出了惩罚性赔偿、技术调查官、行政禁令等一系列重大知识产权制度,其中变通了国家知识产权相关立法有关直接责令停止侵权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创新规定了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制度,明确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有侵权事实的,可以先行发布禁令,责令涉嫌侵权人立即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并依法处理,同时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行政禁令执行中的配合义务,根据通知在规定期限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协助执行禁令,对拒不执行行政禁令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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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制度落地实施,深圳市紧接着于 2020年9月又出台《关于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先行发布禁令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知识产权行政禁令申请、担保、审查、发布和解除等主要环节,细化执法人员实施行政禁令的操作规范,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禁令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目前,该《指引》正结合实施情况进行进一步完善。

通过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制度,深圳有力地强化了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领域新业态监管,极大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深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创新硕果也在实践中一一展现出来。

2021年6月18日,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接到权利人摩西博德曼(加拿大籍)提交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反映某实业公司在电商平台网店上销售涉嫌侵犯申请人外观设计专利的“洗澡椅”产品,请求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销售涉嫌侵权产品。深圳市知识产权局迅速作出了反应。

为及时制止涉嫌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委托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专利侵权判定。中心第一时间组织维权专家分析案情,运用多元化技术对比机制,初拟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并引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技术专家与市级“技术调查官”组成专家合议组,通过视频合议会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根据调查掌握的证据和相关技术调查意见,初步证明被申请人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专利。

2021年6月24日,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依职权先行发布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在电商平台网店上销售涉嫌侵权的“洗澡椅”产品。2021年7月15日,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行政裁决书,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案件顺利办结,成为全国范围内首宗实施“知识产权行政禁令”+“技术调查官”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由此,该侵权行为第一时间被阻断,办案周期缩短近2个月的时间,通过判决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该案例入选了2021年度的全国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执法人员前往荔枝林现场针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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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前往荔枝林现场针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南山荔枝”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南山荔枝”也获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3年4月,权利人投诉名为“南山荔枝”的微信公众账号(微信号nslz2006)上使用“深圳南山荔枝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南山荔枝’首个荔枝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描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2023年4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以下简称南山监管局)依法对该微信公众账号的注册运营主体深圳市三颗荔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3年4月23日,南山监管局先行发布行政禁令,责令当事人停止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及通过其他方式突出宣传使用“南山荔枝”。2023年4月28日,当事人签收该禁令并随即删除微信公众账号中的相关侵权表述。该禁令也是全国首例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行政禁令,以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助推南山区荔枝特色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行政机关投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行政机关对有证据证明存在侵权事实的行为,依法先行发布行政禁令,对侵权行为进行制止,就能够以最快速度减少侵权造成损害。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先行发布行政禁令,突破了我国司法禁令的种类局限,在司法保全措施之外,开创了行政执法领域先行发布禁令制止侵权行为的先河,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快速打击侵权的突出优势,为建设“严、大、快、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注入了新的动能。

(文章来源:《创意世界》2024年5月号)

编校:苑宝平,审读: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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