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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岩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同心法庭一次性成功调解三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实质性化解了多方企业矛盾,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

不久前,同心法庭立案窗口收到三起均为同一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分别为不同地区的汽车零部件公司。三被告分别向原告公司购买汽车零部件,原告交付货物后,三被告公司却迟迟不肯给付货款。经原告公司一再催要,被告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公司无奈将三家汽车零部件公司诉至同心法庭,要求返还货款及利息损失,共计51万余元。

本着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原则,立案后,张季法官仔细阅读卷宗,找到矛盾焦点。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由于三个案件的被告均认可欠款,双方争议较小,存在调解可能。为降低涉案企业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诉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将三起纠纷合并进行调解。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各当事人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三家被告公司于6月1日前给付原告公司欠款共计51万余元,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高效高质的调解,不仅能够减轻涉案企业负担,更让企业能够快速恢复正常经营,激发市场活力。今后,同心法庭将继续加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力度,探索以多元解纷方式促进案件办理,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提升审判质效,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