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去南通市崇川法院唐闸法庭开了个庭。被严有华讹上了。其诉我名誉侵权,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

我1992年,小学,即在徐晓建、潘卫兵等老师指导下发表文章;2000年,高中,在王志清、冯新民、季求林、林启祯四师联袂推荐下加入南通市作协;2004年开始卖文为生(中间还在湖南红网、四川日报全媒体中心、湖北长江商报等媒体历练多年),迄今20年。

(在外开会,和鲁迅文学奖得主、南方周末高级编辑、著名杂文家鄢烈山老师合影)

因文章惹上名誉权官司,还是第二次。上次是2019年,飞去深圳南山区法院,打和了首富。那次,还打上了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版。

这次是个什么事呢?

去年,我代理我父亲严金华、姑姑严淑华起诉严有华,分割丧抚金、遗产款等。言论自由,司法公开嘛,诉讼期间,我把起诉状、代理词及其他涂鸦文字,发在公众号上。

这官司,遇上个被缠访户严有华串联其他缠访户(李长英、陈志祥、郑德泉之妻等)冒用居委会信笺作伪证骗得团团转的糊涂法官夏建华,打得鸡飞狗跳。双上诉。南通中院维持原判。而判令严有华给付的分割款,他迄不给付,理由一:中院判决书没写给付日期;理由二,要跟我合并算账,有账要抵,有啥“网络攻击案”要算。

他所谓“网络攻击”,就我上述那些文字了。其中提到他的丑事,可分两大类,共8项。

第一类,对外碰瓷讹诈,缠访闹访无止无休。

1、讹诈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约58万元。

2009年,我奶奶多症并发进了ICU,我爷爷老本儿花的差不多,叫他支持。他分文不出,反怪我爷爷人财两空,直接把我奶奶拉回家设灵堂。我爷爷不甘心,找朋友借了三万,把我奶奶转送刘桥医院,直到病愈出院。他却惦记上我爷爷在市一院花掉的十余万元医疗费,并狮子大开口,索赔约58万元。

2、虚构我曾祖父“遗产房”,讹诈区政府和陈桥街办。

第二类,对内隐匿、侵吞,包括丧抚金、治丧礼金结余、遗物、遗产款、我爷爷奶奶预留给我和我表妹的“结婚叫钱”、遗产房并公证文书。

我都是实事求是的,无一捏造,何谈名誉侵权?严有华本来就没什么名誉。他这十几年的名誉,就是以碰瓷讹诈、隐匿侵吞为业。

关于他讹诈市一院的长期信访记录,我申请承办法官跟陈桥街道信访办、陈桥派出所调取。他都进京跑国家信访局和最高法了。像他这样的十多年碰瓷、讹诈为业的缠访、闹访户,我估计相关信息,区信访局、市信访局都有。

至于诉讼记录,我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到了,崇川区法院、南通市中院的判决、江苏省高院的裁定,都有。

概括起来,就是他血口喷人——喷市一院“骗取钱财”,狮子大开口索赔约58万元;而区、市、省三级法院审理后,都是说他毫无事实和法律根据。

其实,不用法院判,十多年前,我爷爷和我,就都给他判好了:讹不成。我爷爷反对他闹腾。而我呢,觉得,医生看病,不是卖西瓜,没有一刀包红的事;医生只管看病,不包救命。只要符合诊疗规范,什么结果,都应该接受。以转院在第二家医院出院为“理由”,找第一家医院退钱,古今奇闻。治疗是个过程,是个连续性事件;虽然在第二家医院出院,但怎能说第一家医院无功、白看?

我爷爷花干老本叫他出钱时,他是分文不出;过后,却又惦记上我爷爷在一院花掉的医疗费;诉讼费、鉴定费、进京信访费用花得大方。啥玩意!

如今,居然敢就我实事求是的文章,诉我名誉侵权,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我还以为他是去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住了一段,并且住院跟我发文有关呢!

结果,前天庭上,法官问:“原告主张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0元,对应的证据是什么。”

其代理人、女儿严敏答:“没有”。

没有证据,告个啥告?小心我拿“虚假、恶意诉讼”来反制。欢迎来告,但来告了,就给摁住跑不掉。

当年讹诈市一院,是啥事实和法律依据都没有。讹诈区政府、陈桥街办,也是啥事实和法律依据都没有,虚构个我曾祖父的“遗产房”,就去要钱要房要店面,一闹十多年。如今,又是啥证据都没有,就敢狮子大开口,索赔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了!

但愿,严有华能在崇川区法院唐闸法庭遇到第二个夏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