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河源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垃圾分类看似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实则是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的“大事”。为了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2024年4月11日,八届河源市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河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入法治管理新阶段。接下来,我市将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明确分类标准,落实家庭分类

市民朋友们需要在家中设置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并确保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入厨余垃圾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也需正确分类投入相应的收集容器。

二、主动学习分类知识,传播环保理念

我们鼓励每一位市民主动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熟悉分类标准,掌握分类方法,并积极分享分类经验,带动家人、邻居、朋友、同事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全程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环境

垃圾分类没有旁观者,大家都是主人翁。市民朋友们要监督和纠正身边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告知正确分类方法,发现混装混投行为时,应及时劝导制止,推动养成“主动分、正确分”的良好习惯。

四、严格遵守法规,履行法律责任

《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个人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市民朋友们应严格遵守法律,积极履行自己的环保责任。

五、规范处理方式,确保无害化处理

可回收物应交由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理技术或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有害垃圾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采用焚烧发电或卫生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规范的垃圾处理方式,我们可以大幅度提高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六、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共建美好家园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共同提高社区的垃圾分类水平。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的家园更加整洁、美丽、宜居。

垃圾分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手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共建共享美好家园,一起做“时尚”河源人!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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