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平安麟游建设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调处消费纠纷的工作职能,“三抓三促”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今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共计133起,办结133起,初查率、核查率、办结率及公示率均为100%。

一是抓机制建设,促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修订完善了《12315投诉举报工作制度》《12315投诉举报处理规范》等制度文件,明确投诉举报处置的岗位职责、流程规范和时限要求,同时坚持12315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节假日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当日接诉、当日审核、当日分流”的原则,确保“第一时间分流,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积极回应群众关注,让消费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健全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实行“周提醒、月通报、年考核”制度,定期通报投诉举报处置结果,确保快办快核快回复,用群众诉求办理“加速度”赢得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是抓宣传培训,促消费维权意识提升。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抓手,采取“线下+线上”一体的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五进”活动。针对目前的预付卡消费、食品及保健食品、餐饮服务等投诉举报热点进行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地提醒消费者如何避免消费陷阱及如何消费维权。同时对经营主体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夯实消费者的主体责任,促使消费纠纷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册、小礼品等2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00余人次,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起,消费提示6起及2023年度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1起。

三是抓维权共治,促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深入推进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建设,用好“互联网+消费纠纷处理”模式,让消费者直接与企业协商解决纠纷,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更好地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实现消费纠纷“不出门、不用跑”,截至目前,我县已建立ODR企业8家,督促ODR企业在线解决消费纠纷3起。同时积极推进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公示为常态、不公示为例外”的原则,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通过运用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消费矛盾纠纷,建立“三色”预警工作台账,分级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