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以案明纪、以案为戒、以案示警,进一步提升干部廉洁从政意识,4月26日,莲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莲湖区某街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聘用合同制干部刘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莲湖区纪委组织各街道、区城管局等40余名干部走进法庭,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法槌敲响,庭审开始,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及定罪量刑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还原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款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过程。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忏悔。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程序流畅,被告人以“现身说法”的方式警示公职人员“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场旁听的干部直接真切地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该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继续把职务犯罪庭审旁听作为廉洁教育的重要课堂,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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