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欧委会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发布初裁披露,三家抽样中国电动汽车企业临时反补贴税率分别为17.4%、20.0%、38.1%,合作企业平均税率为21.0%,不合作企业税率为38.1%。按照调查程序,欧委会将于2024年7月4日前发布初裁,决定是否对中国进口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中国机电商会”)代表中国汽车行业表示强烈反对。

本次调查不是由欧盟产业主动申诉,而是由欧委会基于损害威胁依职权主动发起,这在欧盟的贸易救济实践中非常罕见,调查过程也存在严重瑕疵。首先,欧委会调查严重缺乏公正性、客观性及透明度。例如,对中国出口商未按照规则和以往实践采取出口量最大原则进行抽样,导致对欧盟出口电动汽车最多的企业未被抽样。其次,欧委会所要求提供的信息十分宽泛和苛刻,前所未见,预设结论的倾向性非常明显。3家被抽样的中国企业有超过200家关联企业被要求提交问卷,并答复了超过100份补充问卷,配合欧委会进行了长达数月的实地核查。尽管中国抽样企业尽其所能配合调查,但欧委会依然基于所谓的“最佳可获得信息”对抽样企业裁定畸高补贴幅度。最后,欧委会对欧盟产业受到所谓的损害威胁调查既不客观且严重缺乏透明度。例如,欧委会未公布参与调查的欧盟生产商及被抽样企业名称,未按照规则和以往实践采取产销量最大原则对欧盟产业进行抽样,未公布或未及时公布评估损害所依据的数据和数据来源是否完整反映欧盟产业的状况。虽我方多次抗辩,欧委会一直没有实质性回应。我们认为,在本次调查中,欧方无视世贸组织和欧盟反补贴规则,罔顾客观事实,滥用自由裁量权,肆意提高补贴幅度,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严重滥用,是赤裸裸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事实上,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依靠的不是政府补贴,而是不断的技术创新、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和充分的市场竞争等。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高性价比的电动汽车,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作出了巨大贡献。

中欧互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中欧电动汽车产业链相互依赖,在技术及研发等诸多领域合作前景广阔、实现绿色发展目标一致。欧委会对本案作出的不合理认定,不利于中欧关系发展的大方向和主基调,不利于中欧产业间构建稳定互信合作关系,也不利于中欧企业及欧盟整体利益。

我们强烈呼吁欧委会严格遵守世贸组织和欧盟反补贴相关规则,保持客观、公正、透明,尽早纠正错误认定并终止调查,共同促进中欧汽车产业共融互通,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实现全球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国机电商会作为本次调查的行业抗辩方,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各种手段坚决捍卫中国电动汽车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