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信访,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近日,文山州检察机关采取一系列举措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受邀向“西畴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平安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的180余名学员宣传和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并播放电影《第二十条》中的部分片段,介绍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解答信访工作实践中涉法涉诉信访相关问题。同时,利用西洒街天赶集的时机,到北回广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帮助群众了解信访基本程序和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此外,该院还结合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要求,要求担任法治村长的检察干警在落实派单工作过程中,将《信访工作条例》纳入宣传内容,并向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一对一单独宣讲,引导广大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马关骏城农贸市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耐心细致地讲解《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内容,加深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情况,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回答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群众全方位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宣讲典型案例。针对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把《信访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编成解读手册,通过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及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诉求;利用赶集日、宣传月等时机,深入社区、学校、广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将《信访工作条例》解读手册印发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入《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主动向来访人员、诉讼参与人等发放并现场进行解答,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本报记者 朱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