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前贷款45万并转给母亲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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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前贷款45万并转给母亲35万

两年前,浙江的王女士结束了10余年的婚姻。但离婚的余波,至今仍对她的生活产生影响。离婚是其前夫宗某提出的。判决书显示,宗某在微信上向王女士提出离婚5个月前,曾向银行申请了一笔45万元的贷款。他后来还对王女士称,“贷款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好要跟你离婚。”最终,法院终审判决王女士跟宗某离婚,对于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银行贷款而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本息,由宗某承担。

一审法院判决宗某与王女士离婚,两个女儿随王女土生活,宗某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2000元,直到18周岁时正S45万元银行债务本息中的40万元债务本息由宗某承担,另外5万元债务本息由王女士承担。此外,宗某赔偿王女士损害赔偿金、补偿金等合计10万元。

2022年夏天,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终审判决,改判“对于因向银行贷款而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本息由宗某承担”。

2024年6月16日,王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因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带关于子女抚养费、

损害赔偿金、补偿金等,宗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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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网友评论:

@阿原Win:一审谁判的?他要是贷450万女的就得还50万?贷4500万就还500万?

@最爱晒水车:夫妻何至于最后这样?都离婚了,男的还想坑人家。

@子虚乌有prame17:心机深沉的捞男。

@Yes初夏666:离婚了,为何还要承担责任?哪个法盲审判的!太可怕了!

@陈走走啊3399: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双方,这个借款,他是明显恶意借款,且没有作为生活支出,在法律上就是不用承担,这是两个不同的判定方向,不要搅合在一起。

来源:长江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