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你有两个篮子,一个叫“帮信罪篮子”,一个叫“掩隐罪篮子”。这两个篮子有时候会装着看起来差不多的东西,就是帮别人处理不干净的钱。比如,有人给了你一张银行卡,让你帮忙收钱或者转钱,这些钱可能是别人通过网络骗来的。
以前呢,大家觉得这两种行为虽然有点像,但还是有区别的。一个就像是事先知道别人要做坏事,你提前帮忙准备工具(帮信罪);另一个则是坏事做完了,你帮着藏钱或者让钱变得难以追踪(掩隐罪)。但是,现在因为一些新的规定,这两种行为有时候界限就不那么清楚了,特别是涉及到通过网络转账这些行为。
问题就在于,如果你做了这样的事情,到底是放在“帮信罪篮子”里处罚轻一点好,还是放进“掩隐罪篮子”里处罚重一点好呢?按照一般的规则,如果一件事同时违反了两个法律,通常会选择处罚更重的那个。但这样可能对有的人不太公平,因为他们可能没想那么多,只是想赚点小钱。
所以,有些人就提出,不应该光看哪个惩罚重就用哪个,而应该看这个人的行为到底有多糟糕,造成的后果有多严重。如果做的事情本质上差不多,只是帮忙收钱或者转钱,那么可能用“帮信罪篮子”就足够了,不必非得用更严厉的“掩隐罪篮子”。
就像有时候小孩子做了错事,大人会根据孩子是不是真的知道错得很严重,还有错事的影响有多大来决定怎么惩罚,而不是一概用最严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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